本報訊 (夏蕓)80歲的吳老太在養老院被老鼠咬傷眼睛,左眼至今無法閉合,吳老太的子女遂將養老院告上法庭。近日,青浦區法院一審判決養老院賠償吳老太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12.6萬餘元。
由於患有嚴重的老年癡呆症,吳老太于2004年住進養老院享受全護理。去年11月的一天早上,家人來看望吳老太時,發現她躺在床上,滿臉血肉模糊。原來她的雙眼眼皮被老鼠咬破,眼瞼腫大。雖經醫院治療,吳老太的左眼仍無法閉合,經鑒定構成十級傷殘。家人遂以吳老太名義將養老院告進法院,要求賠償12.7萬元等。
養老院則辯稱,護工一直細心照顧吳老太全部生活,老鼠咬人是突發事件,養老院已採取相應措施進行有效治療和處理。由於吳老太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精神體驗,老鼠咬傷事件未給吳老太帶來精神傷害。
法院審理後認為,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吳老太在養老院被老鼠咬傷,養老院存在過失,應承擔賠償責任。該損害致吳老太面容受損,老人目前雖無自主行為,但並不影響她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的權利,法院酌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為5000元。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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