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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天朔案移送檢察院 涉案罪名增添包庇罪

 

CCTV.com  2009年04月08日 09:0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涉案罪名增添包庇罪;該案為市檢察院督辦案件

  本報訊(記者傅沙沙 王姝)著名歌手臧天朔所涉案件日前已偵查終結,昨日,記者從檢察院獲悉,臧天朔已被移送市檢二分院審查起訴。據知情人透露,其涉嫌罪名除了批捕之初的聚眾鬥毆罪外,還增加了一項涉嫌包庇罪。由於案件的特殊性,此案列為市檢察院督辦案件。

  臧天朔涉嫌廊坊命案

  據警方的知情人表示,目前查明的臧天朔涉案事實,仍主要是2003年在廊坊火車站廣場的聚眾鬥毆事件。當時,廊坊一酒吧老闆與當地人發生衝突。隨後,近200名的打手從北京趕去,加入群毆,造成一人死亡。這批打手與臧天朔關係密切。去年8月,臧天朔被警方控制。

  另外,本案批捕之初,曾有消息稱臧天朔涉嫌“窩藏兇殺犯罪嫌疑人”。警方知情人昨日表示,臧天朔明知廊坊命案中一名成員有重案在身,但未進行舉報,而且提供食宿。故在本案移送檢方時,新增了涉嫌包庇罪。

  臧天朔被控制後,北京市檢察院將該案列為督辦案件。

  “臧案”依法延長偵查期

  按《刑事訴訟法》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而臧天朔去年9月被逮捕至偵查結束,已近半年。昨天,資深刑辯律師許蘭亭分析,本案在偵查中發現了新罪名,可延長偵查期限。且法律明確,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犯罪涉及廣、取證難的重大複雜案件在規定期限內不能偵查終結的,經批准或決定,最長可延長7個月。

  另據介紹,目前,臧天朔已由東城看守所轉到北京市看守所羈押,並已會見律師。如檢方不需退回補充偵查本案,臧天朔不日將被公訴至法院。

  ■ 新聞背景

  “朋友”牽出臧天朔

  據此前媒體報道,2003年1月,臧天朔與朋友呂常春在河北廊坊市步行街第四大街開了一家名為朋友的迪吧,呂常春任總經理,負責具體事務。2003年6月份,因為債務糾紛朋友迪吧與另一家迪吧發生了衝突,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傷,呂常春自此下落不明。去年6月份,呂常春被公安機關抓獲,呂供認他在北京的藏匿地點是臧天朔提供的。

  2008年8月,臧天朔被警方控制,9月以涉嫌聚眾鬥毆罪被檢察院批准逮捕。

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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