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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尋甸人大副主任駕車墜崖:交300元開公車辦私事

 

CCTV.com  2009年04月02日 09:1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在昆明市東川區第一人民醫院內,躺在病床上的胡存德已脫離生命危險,而躺在東川區第二人民醫院的曹加喜則傷情嚴重。前天早上,他們都是在乘車行至東川區湯丹鎮黃水箐時墜入懸崖的,除了他們,另外3人包括駕駛員在內當場身亡。在這起3死2傷的慘禍中,出事車輛是公車,駕駛人則是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文新。身為領導幹部,張文新駕公車外出是為公幹還是私事呢?昨天,記者向尋甸縣有關部門進行了調查了解。

  領導公休駕公車辦私事

  3月31日9時30分許,尋甸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文新駕駛車牌號為雲AFP238的本田越野車由尋甸前往東川落雪礦,當車輛行至東川區湯丹鎮黃水箐時墜入懸崖,造成張文新及車上的李冬梅(尋甸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係張文新妻子)、朱恒志(男,東川區礦務局湯丹礦退休職工,係李冬梅之二姐夫)3人當場死亡,胡存德(男,尋甸縣仁德鎮東發社區居民)、曹加喜(男,尋甸縣仁德鎮東發社區居民)兩人受傷。

  按尋甸縣有關部門提供的資料記錄,死者李冬梅係張文新之妻,是東川區落雪礦人。1983年李冬梅之母逝世,埋葬于東川區落雪礦大橋地。由於近日開發鐵礦需要修建礦區公路,張文新岳母的墳墓需要搬遷。為此,張文新于3月30日依程序向單位領導書面請公休假4天(即自3月31日起至4月3日),並按單位有關公務用車管理規定要求,向單位支付燃油費後,駕駛單位的本田越野車去東川處理搬遷岳母墳墓事宜。

  交了300元後私用公車

  有知情者向記者透露,張文新出發前曾向單位支付了300元的燃油費,至於車輛外出的其他過路費等費用都是自理。而所謂的有關公務用車管理規定要求則是指尋甸縣人大常委會為照顧老領導、老幹部做出的內部規定,每年度當遇有生病等特殊情況和急事時,可以申請使用公車,費用按每公里3角錢收取。

  讓該縣人大常委會一工作人員不解的是,雖然張文新交了錢使用公車,但外出時還是應配司機,不該親自駕車。“我認為這就是公車私用。如果每個人都可以交錢用車,那公務車和商務車就沒什麼區別了。”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説。

  一傷者情況已比較穩定

  昨晚,該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趙文富從尋甸趕到東川,看望在該區第一、第二人民醫院救治的傷者胡存德和曹加喜。趙文富介紹,通過醫院的緊急救治,胡存德的傷情比較穩定,曹加喜仍處於昏迷,但可以排除顱內出血。如果有需要,還將聯絡安排轉到條件更好的醫院進行救治。此外,通過細緻工作,對死者家屬的安撫工作也已結束。目前死者家屬情緒比較穩定。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還安排了專人負責和傷者家屬進行聯絡,解決傷者的實際困難。

  尋甸縣加強公車管理

  針對此事,尋甸縣委、縣政府已分別就事故處置工作作出批示,對加強公務車輛管理工作進行再強調、再重申、再部署、再要求,舉一反三,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此外,尋甸縣還要求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執行省、市、縣有關公務車輛的管理規定,採取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大檢查監督力度,嚴厲、嚴肅查處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頂風違紀違規的人和事。

  新聞鏈結

  昆明嚴管公車掃墓

  今年3月23日,昆明市紀委、監察局下發的《關於重申嚴禁“清明節”將公車用於掃墓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公車管理,嚴禁公車私用,2009年清明節期間嚴禁將公車用於掃墓、喪葬、接送子女親屬等私人活動,各級領導班子“一把手”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制定措施、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車,加強對管轄(職責)範圍內公車使用的監督和管理,杜絕公車私用現象的發生。

  據悉,去年清明節期間,市紀檢監察機關在對公車私用現象進行明察暗訪中,曾對9名涉及公車私用的直接責任人以通報批評方式進行問責。監督、舉報電話為:3136664、3134712。

責編: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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