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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一儲蓄所主任挪百萬公款幫友還債

 

CCTV.com  2009年03月31日 14:1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檢察日報   

  針對銀行借貸中的“拆東墻補西墻”現象,檢察官提醒:將規章制度落實到位、完善監督機制是防止銀行系統職務犯罪的關鍵

  宋開利,是中國農業銀行山東省臨沭縣支行(以下簡稱縣農行)西站儲蓄所原主任,儘管不是什麼官,手中也沒有多少權,但他卻有膽子,而且鼓搗起錢來也非常有“點子”。然而令他未曾想到的是,自己的那點“小動作”換來的竟是13年的牢獄生活。

  “雖然宋開利案讓縣農行的聲譽受到了一定影響,但經過這件事,銀行的各種規章制度真正從墻上走了下來,員工的廉潔自律意識有明顯提高。”這是3月22日臨沭縣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科科長李正時對發案單位落實檢察建議情況進行走訪後的感受。

  面對檢察官,他終於不再硬撐了

  2007年6月15日,臨沭縣檢察院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發現縣農行西站儲蓄所主任宋開利有挪用公款嫌疑,而且數額巨大。檢察官找宋開利了解情況,他一開始有些慌張,但很快鎮定了下來,對檢察官的提問顯得很不以為然。他説:“沒有的事,我自擔任儲蓄所主任以來一直沒做過違法的事,你們掌握的那些情況肯定不屬實、不準確,或許是什麼人在陷害我。”

  初查陷入僵局,這在辦案檢察官的預料之中。經過半個多小時的沉寂後,辦案檢察官對他説:“如果你感覺在這裡説話不方便的話,那我們就回檢察院訊問室,到了那裏留給你的可是最後的機會了。”宋開利的表情很快變得不自然,嘴唇也微微地開始抖動,最後終於吐出了一句:“我曾為朋友挪用過公款。”

  代人簽字,為朋友截留公款

  2005年8月,臨沭縣個體戶孟某準備以其家屬高某的名義在縣農行借款15萬元,當他找到熟人宋開利後,出於對宋開利的信任,他將高某的私章連同填寫好的手續一併給了宋開利。誰知宋開利拿到手續與私章後,很快偽造了一份15萬元的借款合同書,並自己動手在上面簽上了高某的名字。15萬元到手後,宋開利只給了高某5萬元,説“只能貸出這麼多”,然後他將10萬元替朋友還了銀行貸款。

  2006年8月,個體戶沈某以購買副食的名義想在縣農行申請貸款30萬元,當時他把借款憑證、授權書等一併給了宋開利。宋開利拿到這些以後,深感又來了鼓搗錢的機會,很快他私自擬了一份貸款憑證與授權書,並在上面簽上了沈某及其擔保人的名字,填好以後,憑著他在銀行的關係,30萬元鉅款又被他貸了出來。在向沈某提供的賬戶上打過去9萬元以後,餘款被宋開利送給了他的好友王某,用於王某歸還其在銀行用於購買小麥的個人20萬元借款。

  同年12月,宋開利又用同樣的方法,從銀行挪用20萬元公款歸還了朋友陳某用於辦廠子的部分借款。

  以假亂真,為“弄錢”踐踏行規

  2005年8月初,臨沭縣某碳化硅廠廠長陳某以付某的名義在縣農行申請個人借款40萬元,由於這事付某不知道,他不好找付某簽字,就找到宋開利。宋開利感到這事難不倒自己,在沒有通知付某的情況下,找了個第三者在合同書上簽上了付某的名字。“手續”辦好以後,宋開利無視“借款須由貸款人與擔保人同時簽字才能放貸”的行規,利用身為儲蓄所主任的職務之便,將40萬元擅自貸給了陳某。

  這筆款到期後陳某無力償還,使賬目有了缺口,但這事並沒有讓宋開利心慌。2006年7月,個體戶李某歸還了借款本息共計41萬元,宋開利便採取收入不入賬的方法將這筆款截下來堵了陳某的缺口。

  又在同年7月,臨沭縣濱河街個體人員明某準備向銀行申請貸款30萬元,把手續交給了宋開利,後來由於明某不急於用這筆款,就沒有催宋開利批手續。但宋開利卻沒有閒著,他三番五次地往縣農行跑,這筆款終於被縣農行批下來了,宋開利將手續連同30萬元帶到了西站儲蓄所。按照行規,這筆錢必須由明某及她的擔保人一同簽字才能領出來,但宋開利不管這些,因為在所裏他説了算,他使用不同筆跡麻利地在合同書上簽上了明某及她的擔保人的名字。就這樣,這筆款還未曾入所就被宋開利送給其朋友某鄉武裝部長張某,用於張某償還在銀行的30萬元借款。

  日前,臨沭縣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宋開利有期徒刑十三年。

  監督缺失是發案關鍵

  宋開利在不足兩年間能從銀行挪用120萬元公款而無人發覺,也可能有人發覺了但沒人願意管,以致他的膽子一次比一次大,最後竟到了敢假冒他人簽字的程度。

  “監督的缺失是誘發該案的關鍵,宋開利正是看準了監督缺失這個漏洞才敢一而再再而三地挪用鉅額公款。”臨沭縣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科科長李正時説,雖然現在不管哪家銀行都有一套健全的、極具操作性的監督機制,但是再健全的監督機制也未必都能真正落到實處,尤其到了基層儲蓄所這一級,監督機制近似虛設。就像本案,如果不是宋開利最後出了事,他的犯罪行為就是有人發覺了也很少有人將他舉報出來,人們大都視而不見。而宋開利的作案手段並不高明,他在篡改明某的合同書時,只是在電腦中將他人的合同書樣本複製下來,簡單改了名字及數額了事,而明某是一位女士,他甚至連明某的性別都沒給改過來。

  在辦完此案後,臨沭縣檢察院及時向發案單位發去了檢察建議書,建議他們加大監督力度,規範信貸人員的職責。臨沭縣農行領導高度重視檢察建議,立即著手從管理和制度上進行整改,並召開幹部職工會議,進行廉政警示教育,邀請檢察官作預防職務犯罪專題報告。經過幾個月的內部整頓,崇廉恥貪已成為銀行工作人員的自覺行為。(盧清華 李興民)

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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