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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警察打死人案辯方律師:林松嶺係自己撞死

 

CCTV.com  2009年03月25日 11:1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新網   

  究竟是誰在追打倒在地上的林松嶺,是追究故意傷害罪的關鍵問題。一開庭,兩名被告人都竭力推卸自己的責任,並認為是對方擊打了林松嶺。

  原警察劉力男:

  “齊新踢了他三四腳”

  原哈鐵公安局指揮中心民警劉力男稱,看到林松嶺要跑,劉力男覺得“打了人不能讓他跑了”,就第一個衝出去追,並且首先和摔倒在地的林松嶺廝打起來。在廝打過程中,劉力男感覺到原本生猛的林松嶺突然沒勁了,卻沒有意識到他出事了。

  “跟著我過來的齊新站在林的頭部位置,踢了林三四腳,後來欒奡過來把我給拉了起來,起身的時候,齊新還踢了林一腳。”劉力男説道。

  原警察齊新:

  “捂腿活動被看成踢打”

  對於齊新踢打林松嶺的情節,劉力男在前6次口供中卻從來沒有陳述過,對於這一問題,劉力男稱自己和齊新是同事兼好朋友,所以不願意提這些事情。

  齊新則喊冤,表示自己當時根本沒有踢打林松嶺,而且沒有接觸到林松嶺身體的任何部位。他還表示,追到護欄後,看到劉力男打了林松嶺幾下。

  在齊新此前的多次口供中,同樣沒有説劉力男擊打林松嶺的內容。齊新解釋説,自己和劉力男的關係很好,不願意將好友供出去,但是後來經過辦案人員的教育,心理上有了變化,這才講了這些情況。

  齊新還辯解説,追過去後,由於自己的腿、膝蓋都扭傷了,所以就捂著腿活動了幾下,而這一動作,卻被旁人看成了是在踢打林松嶺。

  在下午的質證階段,公訴機關播放了事發當時酒吧門內外的兩個攝像頭拍攝到的現場畫面。可惜的是,在林松嶺摔倒的地方,由於有地鐵護欄的遮擋,所以根本看不到護欄後發生的事情。

  辯護律師:

  林松嶺是自己撞死的

  齊新的辯護律師于逸生在質證階段,同樣播放了現場錄像,卻拋出了一個驚人的觀點——林松嶺的死亡是他在毆鬥過程中,多次因站立不穩頭部撞在水泥窗臺、電閘箱、桌子等鈍性物體上所導致的。

  他指出,根據錄像,林松嶺在打鬥過程中曾經有三次下蹲的姿勢:“林松嶺靠在暖氣片上,手扶大腿,保持這一姿勢有10秒鐘時間。”“林松嶺垂頭走出了酒吧,一女子在旁邊攙扶,後來才去撿拾水泥塊,然後有兩次下蹲,都維持了數秒的時間。”

  根據這些情況,于逸生認為,林松嶺在打鬥的過程中,已經因為眾人的推搡導致頭部撞在了硬物上;其後,他在跑向地鐵護欄時,又因為摔倒而撞在了地鐵的鐵質護欄上,因此造成蛛網膜內下腔出血死亡。

  公訴人:

  律師是在主觀想象

  公訴人馬上對於逸生的證據進行了反駁,認為于逸生的解讀是自己的主觀想象,並且試圖誤導法庭以及旁聽群眾。公訴人還利用畫面對比的方式,指出於逸生除非採用透視手段,否則不可能在錄像畫面中,看出當時林松嶺的身體位置等情況。

  今天,法庭將繼續審理此案。

  新聞鏈結

  死者同學楊森

  承認先打警察

  2008年10月11日晚,哈鐵公安局直屬公安處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齊新,宴請在公安大學培訓時的同學、肇東市公安局民警李峰,同時邀請哈鐵公安局指揮中心民警劉力男,哈爾濱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民警李鑫宇、香坊分局民警王金剛、交警支隊民警欒奡參加。飯後,6人來到糖果酒吧。在酒吧門前,楊森和林松嶺等人與齊新等人發生口角進而廝打。事件中,多人不同程度受傷,林松嶺死亡。

  昨天上午,死者林松嶺的同學、身材魁梧的楊森首先接受法庭訊問,在公訴人、被告人代理律師、死者家屬的代理律師反復訊問下,楊森承認,當天晚上,他和林松嶺等人首先挑起事端,雙方發生口角後,他們動手先打了齊新、劉力男等人。

  我自己的腿、膝蓋都扭傷了,所以就捂著腿活動了幾下,而這一動作,卻被旁人看成了是在踢打林松嶺。

  ——“哈爾濱警察打死人案”一名被告人齊新為證明自己沒打林松嶺,如是為自己辯解。

  原音回放

  昨天上午9時30分,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1011警察打死大學生”一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共有500多人到庭旁聽。

  在法庭上,一名被告人律師通過對監控錄像解讀,拋出了一個驚人觀點——林松嶺不是被打死的,而是自己在打鬥過程中,多次頭撞鈍物撞死的。對此,公訴人當即反駁,這是律師的主觀想象,其試圖以此誤導法庭。

責編: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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