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法庭審判現場正在採用屏蔽證人面部方式進行法庭現場隱蔽作證。
3月23日,法庭審判現場正在採用屏蔽技術進行證人出庭作證。
3月23日,出庭證人(右一)正在法庭審判現場後室作證系統的屏蔽下進行作證。
3月23日,犯罪嫌疑人(左一)和辯護律師正在法庭聽取採用了屏蔽技術的證人證詞。
“傳證人出庭作證。”審判長余劍的話音剛落,技術人員輕輕點擊鼠標,隔壁法庭內的關鍵證人立即通過視頻“站”到了法庭上指證--經馬賽克特殊處理後的身影出現在法庭右上角的52英寸的等離子顯示屏上,對2名被告人當場抓獲的經過向法庭進行當庭指證。
這是記者23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內看到的一幕。據悉,採用證人屏蔽方式進行法庭作證,在上海法院公開開庭審案中尚屬首次。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浙江籍人王文勇、陳清于2007年12月21日上午在上海中亞飯店2420房間交接毒品時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除現場查獲毒品外,公安人員還在王文勇駕駛的車輛和入住的房間內查獲大量冰毒,共計4000余克。
公訴機關移送的材料顯示,犯罪嫌疑人王文勇此前對犯罪行為“零口供”,且涉嫌販毒重罪。法庭為確保對案件的公正審判,決定傳喚關鍵證人到庭作證,並運用現代化法庭技術手段對證人採取保護措施。
上海市一中院副院長黃祥青表示:啟用證人屏蔽技術,主要是希望對關鍵證人進行保護,打消證人出庭作證顧慮,必要時還可配以變聲技術對關鍵證人進行雙重保護,並以此探索符合中國國情的證人保護機制,更好地追求審判公正。
自2007年底上海市一中院正式啟用證人後臺作證系統以來,為切實打消證人出庭顧慮,還配套制定了五項保護證人出庭作證的保障措施,包括要求證人所在單位支持配合、對證人身份信息進行控制保密,以及對證人出庭作證進行一定經濟費用補償等,旨在全方位保護出庭證人,有效推進證人出庭作證。
據悉,為完善機制建設,上海市一中院還制定了八條《關於證人屏蔽作證系統使用規則(試行)》,明確了屏蔽作證系統的使用範圍、啟動程序、操作規程和有關技術保障等相關機制。
責編: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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