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檢察院20日制定了《關於檢察機關在"三個千億"工程建設中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省、市、縣(市、區)三級檢察院聯手為"三個千億"工程保廉防腐,尤其是對其中的29個百億項目更要實現預防全覆蓋,預防責任細化到人。
據了解,作為擴大內需和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重大戰略,浙江省推出的以"千億基礎網絡工程"、"千億惠民安康工程"、"千億産業提升工程"為內容的"三個千億"工程,共安排重大基本建設項目180個,五年內總投資6460億元,其中百億元以上項目29個,共投資2930.5億元,涉及全省11個市。
從去年開始,浙江省檢察院就已經介入到部分項目中開展預防,去年底又會同省發改委、監察、審計部門四方共同制定"防腐保廉"的框架性意見。
在20日發佈的預防實施方案中,浙江省要求各級檢察院以法律監督職責為立足點,通過綜合運用打擊、預防、監督、保護等職能,推進偵防一體化機制建設,嚴肅查處和積極預防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犯罪,遏制職務犯罪對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的侵害。
這一《方案》將分佈在全省11個市的29個百億項目的預防任務一一分解到全省三級檢察院,細化到有關科室、個人,並對各自的預防責任進行明確。
責編: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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