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首頁|搜視|直播|點播|新聞|體育|娛樂|經濟|房産|家居|論壇| 訪談|博客|星播客|網尚文摘

首頁 > 新聞頻道 > 法治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北京宣判首例房客身亡房東無責 判同居者賠43萬

 

CCTV.com  2009年03月18日 11:0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女孩文某在租住房中煤氣中毒死亡後,家屬起訴向房東及承租房屋的文某男友索賠75萬餘元。昨日記者從通州法院獲悉,一審文某男友被判賠償43萬餘元,房東盡到管理責任無需擔責。據了解,判決承租房屋的同居者承擔賠償責任,在本市尚屬首例。

  2008年1月是寒假期間,武漢大學在讀女生文某來到北京看望男友莫某。由於不便在家中居住,莫某決定在外租房。在與房東王某簽訂租房協議後,莫某讓女友文某住進了他租來的平房。為了在房中做飯和取暖,兩人還專門購置了爐具。房東王某發現後,勸説兩人不要在房間裏生爐子,因為房屋面積狹小,這樣做很容易煤氣中毒,但兩人沒有聽勸。不幸的事不久後發生了。2月4日,獨自在平房內休息的文某,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文某的父母聞訊趕到北京,為女兒辦理完喪事後,他們將莫某和房東王某告上了法庭,索賠75萬餘元。

  開庭時,莫某沒有出庭。房東王某説,他的房屋是出租給莫某的,租賃協議也是和莫某簽訂,房屋出租的事,他也已經在公安機關備案,並且出事前,他已經勸説過莫某不要在屋內生爐子,因而文某的死,他沒有責任。

  法官認為,莫某既然租了房,就對房屋負有管理的責任,而且對居住在房屋裏的人也有保護責任。因而,文某在莫某承租的房屋內出事,莫某難逃責任。此外法官還指出,由於莫某和文某都是成年人,他們應該知道在所住的平房內使用爐具可能産生的後果,並且沒有聽從房東王某的勸説,因而包括死者文某在內,兩人都有責任。

  最後法庭認定了3方責任大小比例,莫某應承擔70%的責任,文某承擔30%的責任,而房東王某已盡到對出租房屋的管理責任,對文某的死不承擔責任。

  據原告代理律師陳曉瓊講,一審判決後,莫某沒有提出上訴,現判決書已經生效。但是,莫某至今也沒有支付賠償款,文某的父母已準備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責編:王鑫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稱: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