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0日電 3月10日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大會作工作報告時指出,2008年共立案偵查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10315件,涉案金額21億余元。
曹建明説,最高人民檢察院以集中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為重點,深化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關於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曹建明指出,最高人民檢察院著力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落實中央關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要求,立足檢察職能,重點圍繞事關國計民生的重大建設項目以及職務犯罪多發行業和領域開展預防,分析職務犯罪發案原因、特點和規律,及時建議有關單位和部門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共提出預防建議8239件。
曹建明説,最高人民檢察院就做好新增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廣泛開展預防宣傳和諮詢,加強職務犯罪典型案例剖析,對國家工作人員進行警示教育。完善和推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共向工程招標單位、建設主管部門等提供查詢27630次。
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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