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合肥8月21日電(記者王聖志 程士華)合肥市瑤海區原區委副書記、區長王廣玉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一案,21日在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王廣玉涉嫌受賄達237萬餘元,另有94萬餘元財産不能説明來源。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2年10月至2006年7月間,王廣玉在任合肥市瑤海區區委副書記、區長期間,先後收受16個單位或個人的賄賂折合人民幣共計237.5599萬元,其中人民幣現金204.5599萬元,房屋定金30萬元,購物卡3萬元。
案發後,檢察機關扣押、凍結王廣玉的存款、國債資金共計371萬餘元,除已認定為受賄的237萬餘元和王廣玉能説明合法來源的部分收入外,另有94萬餘萬元不能説明來源。
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命令,于2007年7月16日受理了此案。
責編:李興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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