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8月21日 01:13 來源:信息時報
番禺區化龍鎮柏堂村12小隊這處偏僻的香蕉林被劉法偉選中做了制毒工場
4年間制售冰毒2噸多,還從事海洛因、搖頭丸、氯胺酮、麻黃素等各色毒品和制毒原料的製造和買賣,被稱為“十全毒販”的廣州男子劉法偉等14名被告昨日上午在廣州市中院出庭受審。這是繼全球最大毒梟——劉招華案後,廣東審理的最大一起毒品犯罪案。據指控,劉法偉等人還涉嫌非法持有12支手槍及子彈和非法拘禁等指控。據檢察院一資深檢察官介紹,像劉法偉這樣經營多品種毒品的“毒梟”在販毒案中非常罕見。
因案情重大複雜,本案預計將連審3天,昨日僅僅是對各被告人進行詢問,具體的庭審調查和辯論將放在接下來的兩天。
制毒販毒
4年制冰毒2.5噸在白雲區、從化等地設工場
據指控:2002年底,劉法偉與同案人馮偉明(另案處理)密謀製造冰毒,商定由劉提供制毒原料麻黃素,馮設場製造,並談好如何分成。馮從劉處取得由同案人陳榮昌(綽號“番薯昌”,另案處理)提供的2噸麻黃素後,糾合了梁漢等人,在白雲區太和鎮一農場內設工場製造出1000余公斤冰毒,由馮販賣後,按約定支付給劉法偉港幣1270萬元。
這次的“合作”成功,大大刺激了劉法偉。2003年6月,劉、馮二人再次合作製造冰毒,馮從劉處取得“番薯昌”提供的1噸麻黃素後,糾合眾“馬仔”在從化市旗桿鎮芒山一養豬場內設工場製造冰毒。劉法偉派曹建華參與製造及監工,共制出約600公斤冰毒,由“番薯昌”全部收購,付給馮偉明港幣450萬元。隨後,劉法偉獲得報酬港幣62萬元,曹建華獲得港幣25萬元。
2004年底,黃瑞林、吳伯達(綽號“摩羅”,另案處理)、馮偉明密謀制毒冰毒,由馮提供1.5噸麻黃素,黃糾合了同案人林華,選定工場,交由吳等人製造冰毒。2005年初,黃及吳獲悉馮在廣州因涉嫌販賣毒品被抓獲,即將趕工製造出800多公斤冰毒運至廣州交給吳販賣。
2004年底,劉法偉經金沛松認識了同案人陳森(另案處理)合作製造冰毒,商定由陳提供制毒原料麻黃素2噸,由劉負責在從化市神崗鎮銀林村觀音石果園內設工場製造冰毒,各出資100萬港幣作為制毒費用,並談好了分成辦法,承諾成後給金港幣100萬元的好處費。結果在制毒過程中,因同案人吳江將臉燒傷,而劉法偉又獲悉陳森被公安機關抓獲,覺得該地點不太“吉利”,遂指示曹建華等人清理工場。曹建華等人即將制毒原料、製成的半成品及部分制毒工具轉移存放。
2006年初,劉法偉以港幣500萬元的加工費要求同案人“阿雀”(另案處理)將1噸麻黃素製成冰毒。“阿雀”取走250公斤麻黃素後製成75公斤冰毒交回給曹建華保管。同年3月中旬,同案人“阿巨”向劉法偉購買冰毒100公斤,劉即指示曹建華組織貨源。曹建華與“阿彪”再次去從化市神崗鎮銀林村觀音石果園的制毒工場,將製造出來半成品提煉得30余公斤冰毒,與原保管的75公斤冰毒一起湊夠100公斤,交與“阿巨”派來收貨的人。
染指各類毒品生意
包括冰毒、海洛因、搖頭丸、氯胺酮等
據悉,劉法偉可以説是在毒品領域“全面開花”,除製造和販賣冰毒外,他還染指海洛因、搖頭丸、氯胺酮等各色毒品。
據指控:2004年1月初,劉法偉以港幣90萬元的報酬,為同案人梁友強等保管走私入境的海洛因624塊及出貨。他安排曹建華存放海洛因,並由吳江與同案人“阿彪”(另案處理)負責送貨。之後一兩個月內,劉法偉根據梁友強等的指示,指使曹建華、吳江分6次將604塊海洛因送給同案人鄧其華(另案處理)等人出售,並經曹建華以每塊18萬元的價格賣給同案人“撈仔”20塊海洛因。鄧其華將得到的100塊海洛因通過羅潔維和其下家梁國明等人出售。梁國明在與人交易時被抓獲,現場查獲白色塊狀物7塊(經鑒定,凈重4896克,海洛因含量為78.9%)。事後,劉法偉將得到的港幣90萬元分與曹建華及吳江各30萬元,“阿彪”在吳江處分得5萬元報酬。
2004年8月,劉法偉與同案人黃建華、劉本鋼等人密謀製造搖頭丸,商定由劉法偉出資人民幣150萬元,黃建華等負責製造事項。2005年5月,黃建華在深圳市接收試製成功的製作搖頭丸的粉末時被公安人員抓獲。後劉本鋼因無法退回劉法偉投入的資金,於是將制毒原料交劉法偉作抵押,由曹建華存放。破案後,警方在從化市繳獲3噸多的制毒原料。
2005年五六月間,劉法偉以50公斤氯胺酮的分成與同案人“英文佬”(另案處理)合作販賣500公斤氯胺酮,約定由劉負責在廣州市接貨、保管和出貨。曹建華按劉的指示,接收並存放經清點實重為477公斤的氯胺酮。後劉安排曹建華和吳江分次將氯胺酮共91.5公斤送交別人,並將其中的50公斤氯胺酮經曹以每公斤12萬~17萬元不等的價格轉賣給吳江等人,共得款771.6萬元。
落網經過
警方搗毀香蕉林毒窩 順藤摸瓜逮捕大毒梟
2005年12月,陳燦文、陳健坤與黃瑞林進行麻黃素交易未果後又密謀製造冰毒,商定由二陳提供場地和找制毒師傅,由黃瑞林提供麻黃素。後黃瑞林糾合劉法偉合夥製造冰毒,由劉提供500公斤麻黃素,並談好如何分成。就是這次制毒,讓劉法偉等人一一被警方抓獲。
2006年2月中旬,劉通知曹將麻黃素及若干製造冰毒原料交給胡建君。胡及二陳將原料運至二陳租用的番禺區化龍鎮柏堂村12隊的香蕉林制毒工場,糾合其他人開始制毒。2006年3月22日,公安人員將該制毒工場搗毀,查獲不同形態的成品和半成品毒品一批,並繳獲制毒原料麻黃素400公斤。3月22日當天,黃瑞林被警方拘留,第二天,劉法偉和曹建華等人陸續被警方抓獲拘留。
庭審現場
劉法偉否認是制毒集團首領
“我只是提供車鑰匙,錢都是賭錢贏的”
昨日上午10時,14人身著囚衣戴著手銬出庭。他們都滿臉疲憊,耷拉著腦袋。走在最前面的是“毒梟”劉法偉,他環顧法庭四週,試圖在旁聽席上找到自己的親屬,滿頭白髮的曹建華戴著口罩,也睜大著一雙佈滿血絲的眼睛四處張望。
頭髮花白、身形瘦小的第一被告人劉法偉承認了大部分的犯罪事實,但他一口否認自己是整個制毒販毒集團的核心人物。他説,自己只是負責“提供車鑰匙,保管貨而已”。但眾多“馬仔”都承認自己聽命于劉法偉。劉堅持説,自己在第一次制毒販毒活動中拿到的300萬不是毒資,而是“在賭場贏的錢”,另外的62萬“是利息”,因為自己在澳門的大部分活動就是混跡于賭場中。曹建華等也經常去澳門找他,因此他把曹建華每次上交給他的贓款解釋為“都是曹建華賭錢輸給我的”。
當被公訴人問及“你有沒有出資150萬製造搖頭丸”,他説,自己不過是用賭博贏來的錢進行了“贊助”。他辯解説,因為同案人劉本鋼賭錢輸給了自己,又沒錢還,劉本鋼就向劉法偉借了一筆錢企圖通過制售搖頭丸獲利來還債。結果搖頭丸沒做成,劉本鋼就將制毒的原料交給劉法偉作抵押。
昨日,14名被告人中只有劉法偉、曹建華、吳江等3名主犯受審,對於其他被告人的法庭訊問及法庭調查等將於今日、明日完成。
責編:荀志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