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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聞採訪為名要錢要物的 都可以稱為假記者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2月08日 09:28 來源:
專題:“媒體自律 新聞打假”網上曝光臺

  來源:中國青年報

  “劉記者,希望你能關注我們的問題。”12月7日,江蘇省鹽城市某公司一名員工給記者打來電話,反映公司改制中出現的問題。

  “你們有沒有向當地媒體反映這個情況?”記者問。

  “我們把這些情況在網上發佈了,一個記者看到後主動聯絡我們,我們也把材料、證據給他了,他還跟我們要了一筆錢,説是發稿子要用。後來我們發現他是假記者……他説自己是《中國內參報》的記者。”

  《中國內參報》,不用到有關部門查詢,就知道這是個假報紙,所謂記者也只能是假記者。

  在中國,新聞工作是黨的神聖事業,記者曾是受到社會尊重的群體。但是,假記者的出現和氾濫,極大地損害了新聞記者的聲譽。假記者到底有多少,恐怕難以説清,但假記者的活動範圍很廣,正如山西省呂梁市文化新聞出版局副局長楊志明所説,“假記者在全國很多地方都或明或暗地存在”。

  開著挂有“新聞採訪”牌子的汽車,拿著價格不菲的照相機,以新聞採訪為名,行敲詐錢財之實,這就是假記者。假記者並非一眼就能認出。一名貨車司機生意賠本後改行當“記者”在山西行騙,索要錢財不成還怒斥企業“人家姑娘回娘家還給個包袱呢”。有的假記者受過高等教育甚至新聞專業培訓,敲詐的手段更加高明和隱蔽。

  那麼,假記者是如何通過新聞採訪獲取錢財的呢?我們通過已公佈的一些假記者詐騙案件和現實採訪中了解到的情況給假記者畫像。

  ——冒充“中央新聞媒體”記者騙錢坑人。與地方媒體相比,中央新聞單位影響大、權威性高,一些假記者自稱是中央新聞單位記者,以曝光相要挾榨取錢財。事實上,鑒別這些人的身份非常容易,只需登錄http://press.gapp.gov.cn 和http://www.mediainchina.org.cn 就可知道真偽。——以非法出版物為後盾,以假刊物工作人員的身份騙取錢財。2005年12月,浙江麗水警方破獲的《中華新青年》記者犯罪團夥案即是如此。2002年,祝萬祥在北京非法創辦《中華新青年》雜誌,盜用國際標準刊號和國內統一刊號,不僅非法發行了27期,而且舉辦了“全國首屆博士、企業家、黨政領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三新論壇”等活動,藉以包裝自己。他們詐騙的手段有,為群眾“伸張正義”,為企業“取得領導批示解決問題”,曝光企業、官員的“醜行”等,涉案金額高達200多萬元。

  ——以境外雜誌名義騙取錢財。一些雜誌在香港、澳門等地註冊,在內地活動,以逃避有關部門監管。這些雜誌僅僅有“國際標準刊號”,但往往會特別註明“送中央領導,送全國人大、國務院、公安部”等字樣,在讀者中提高權威性。比如,涉嫌多起敲詐活動的《警視專刊》是北京天平視點社會調查事務所與《中國社會報》合辦的,而前者所屬的中國法制文化傳媒出版集團為香港註冊公司。在《警視專刊》被查處後,該集團又出版了《中國警視專刊》,使用的也是香港刊號。

  ——與某些政府部門個別人勾結敲詐錢財。在某省,個別縣委宣傳部門工作人員明知對方是假記者,在煤礦發生事故時第一時間通知他們前來。礦主希望滅稿時,宣傳部工作人員特別提醒,“我聽説過這位記者,他很厲害”。與假記者見面時佯裝初次相見,握手時用食指在假記者的手心上輕輕劃兩下,意思是“錢已經到手了”,然後再和假記者分錢。

  如何識別假記者?一句話,凡是以新聞採訪為名要錢要物的,都可以稱為假記者,當事人都可以而且應該向公安、新聞出版等部門舉報。(劉萬永)

責編:閆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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