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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時空]如果遭遇性騷擾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1月15日 19:06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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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東方時空):

  主持人:今天的《時空調查》當中,我們要説説性騷擾這個話題。這個話題之所以最近又成了輿論觀眾的焦點是因為上海首次用地方法規的形式對什麼是性騷進行了一個明確的界定。其實以前在法律條文當中就有禁止性騷擾這樣的條文,比如説在去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婦女權益法(修正案)》當中,第一次加入了一個條文就是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但是什麼是性騷擾,實施了性騷擾以後又會受到什麼樣的法律懲戒,它沒有具體説。因此有很多專家説像這樣條文它最多就是一個禁止性的宣言,它沒有實際的法律操作的餘地。這回上海的這個界定就明確的多了。我們來看看具體的條文。

  它説到性騷擾包括直接肢體行為或者是非直接的語言的、形體的性暗示和性挑逗,引起另一方心理上的反感、壓抑和恐慌的行為,它都叫做性騷擾。比如説以前可能説不清,像是一個人給另外一個人發黃色短信,到底算不算性騷擾呢?現在告訴你了,它只要引起了另一方心理上的不適、恐慌,你這個行為就叫做性騷擾。具體來説它分為五種形式,包括語言、文字、圖像、電子信息,我們剛才的説黃色短信就屬於電子信息,肢體行為,這五種形式全被定義為是性騷擾。

  有了如此清晰的一個法律界定之後,對於在法律實施的過程當中,對於保護婦女到底起到什麼樣的作用呢?我們來聽聽專家的説法。

  史秋琴 上海市婦聯新聞發言人:

  從前婦女碰到這些情況,她沒辦法投訴,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如果是現在能夠把它細化以後,婦女如果碰到類似這樣的侵害的話,她就可以對號了。哪一個行為他侵犯了我,我可以向什麼地方告。起到了一個實際的保護作用。

  另外一層的意思,我們在考慮起草立法的時候,可能對社會上具有這些不良用心的人也是一種威懾,你不要這樣亂來,你這些行為是構得成性騷擾的,有這種邪念,或者有行為不軌的人他可能也會受到一些威懾震懾就會有所收斂了。

  你看專家説了,其實這個法律細化兩方面的作用,一個是保護,一個是威懾。那麼對於目前改善這個社會上性騷擾行為它到底能起到多的大作用呢?這就是我們今天要調查的主題。要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知道,到底有多少婦女曾經遭受過性騷擾?我們通過上海中智庫瑪在線調查平臺,對13個大中城市的6778名女性進行了一個電子郵件的調查,“遭受過性騷擾嗎?”。看看結果。

  結果是87%的人曾經遭受過性騷擾,87%是一個相當普遍的數據了。那麼這個也就説明現在要保護婦女免受性騷擾變成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社會話題了。為了保護那些受騷擾的婦女她們的個人隱私,所以我們不能直接把她們的形象放到我們的鏡頭中來,但是我們還是通過調查搞清楚了她們受騷擾的形式主要有哪些?我們把它做成了一個動畫的短片。

  您可能會覺得以上的場景挺熟悉的,的確,根據我們的調查,87%的女性曾經遭受過性騷擾,這樣的場景即便自己沒有遇到過,起碼也都聽説過。但是我們更關心的是,當女性遭受過性騷擾之後,她們會怎麼辦呢?像剛才那個短片當中你注意,女主人公她經常會出現出一種非常無奈的表情,先是躲,實在躲不開了,忍無可忍才會反抗。那麼在現實生活當中,又是什麼樣呢?看看我們在街上的採訪。

  街上採訪:

  我覺得一定是要大聲呼救的。或者是,反正是要勇敢一點的。

  街上採訪:

  你聲張有什麼用啊?你跟他嚷起來吃虧的還是你自己啊。

  街上採訪:

  回避吧。

  街上採訪:

  像這種人他也不會講理,你跟他嚷半天也沒有用,別弄得自己挺難堪的。

  街上採訪:

  如果這個人性騷擾,我覺得他可能是心理變態。如果説你要是正面和他接觸的話,我想會傷害到自己。

  街上採訪:

  我覺得有點防身術什麼的吧。

  街上採訪:

  我覺得可以求助一下別人,旁邊的人周圍的人,我覺得大家都挺有正義感的應該是。

  街上採訪:

  附近有警察的話,我覺得應該報警是最好的。

  街上採訪:

  就是先踩他腳嘛,先用高跟鞋的鞋跟踩他的腳,然後用膝蓋頂他。

  主持人:

  您注意到沒有,在眾多的被採訪者當中,只有一個人提到了報警。來看看更大範圍的調查結果吧。

  有70%人表示如果遭受性騷擾的話,她會暗示對方放尊重一點。17%的人大聲提醒,強烈公開反抗。9%的人保持沉默,做沉默羔羊。只有4%的人説可以去報警。

  你看我們來分析一下這四種方式,最消極的就是這種保持沉默,忍氣吞聲的躲開,這屬於消極型的自我保護。稍微積極一點的就是暗示對方放尊重一點,最多的人選擇了這一項。但不管怎麼樣,即使做到了這一項,也是在兩者之間,騷擾者和被騷擾者之間的,她得不到別人的幫助。直到你要大聲提醒,公開反抗,你才有可能引起周圍人的關注,你才有可能得到別人的幫助。

  當然我們分析這四種方式,毫無疑問最最有效的肯定是報警。但是為什麼最少的人選擇了報警這種方式呢?大家不願意公開,不願意報警,又是出於一個什麼樣的想法呢?我們來看看我們的調查

  39%人的説這樣的行為我讓覺得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聲張。28%説事情怕説不清楚。21%事情不大,沒必要。還有12%的人表示害怕對方。

  我們回到今天的主題,當法規定得更加明確、更加細緻之後,到底對保護女性能夠起到什麼樣的作用?其實真正有用的就是這一塊,28%的人,怕事情説不清楚的,法律明晰了對她們有利的。為什麼呢?你想原來是對性騷擾的界定不明確,你可能報了警了,但是對方得不到懲處。但是現在明確了,什麼樣的行為是,什麼樣的行為不是。那你就能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了。當然這個説不清楚的背後還有一層意思就是取證難。的確,比如説這個人性騷擾我了,但是我有什麼樣的證據呢?到目前為止,全國幾起最著名的性騷擾的案件,只有武漢的一起,因為取證明確,原告勝訴了。她當時是因為拿到了被告的一份懺悔書,最後在法庭上作為了證據。其他的原告全都敗訴了,因為這個證據不那麼明確。

  所以説現在這個法律細緻了,它也許只能對28%的人能夠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不管怎麼樣,這個法律是往前進了一步,路是一步一步走出來的,只要每往前進一步,我們認為這就是一種成功。

責編:復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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