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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仍流傳——明清時期千奇百怪的騙術

 

CCTV.com  2009年08月10日 12:3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書摘  

  明清時期社會生活中的行騙行為,包羅萬象。行騙的一方,既有專靠行騙為生的專業騙子,也有偶起歹心的姦夫淫婦、妖憎惡道、妓女乞兒、貪官污吏、船夫挑工、市民耕夫,販夫走卒;防騙的一方(往往是受騙者),大多是明代學者李蟄所謂的“挾數萬之資,經風濤之險,受辱于官吏,忍黨于市易,辛勤萬狀”的商人,既包括日進鬥金、財大氣粗的富商,也包括小本經營、朝不保夕的小商小販,還有廣大的受苦受難的普遍勞動群眾

  晚明有一個騙子,自稱是宋朝詩人林和靖的第十世孫,跑到一位陳姓太史家去行騙,這位太史請他讀林和靖的傳記,讀至“終身不娶,無子”時,此人頓時語塞。陳太史大笑,口占一絕贈給了他,雲:“和靖先生不娶妻,如何後代有孫兒。想君雖是閒花草,未必孤山梅樹枝。”對行騙者是莫大的諷刺。

  明末松江有位姓張的鄉紳,平素好俠。有個騙子投其所好,腰佩長劍,緊身衣粧,一副俠客模樣,手裏提著一個血淋淋的包袱,煞有介事地對張鄉紳説:“你的大仇我已經報了,囊中就是你仇家的腦袋。”張鄉紳大喜過望,當即借給他十萬緡。於是,“俠客”走後。張鄉紳解囊一看,不過是一豬頭而已,此人從此也就不見蹤影了。時人沈風峰聞而嘆雲:“自《易水》之歌止,而海內無俠士千年矣,即有亦雞鳴狗盜之徒!”

  另外,馮夢龍纂輯的《智囊全集》中也有不少篇章講到了社會生活中的行騙術,如《嚙耳訟師》一節,講到浙中有個少年毆打他七十歲的父親,致使父親牙齒掉了。父親拿著被打斷的牙齒去告官,兒子很是害怕,於是請了一名訟師來問計謀,並許之事成以後付百金。訟師搖頭説:“這可是一件大難事。”少年加了許多錢兩之後,堅持請求,訟師答應下來,苦苦思索,第二天早起,忽然説:“已有計了,但是應當避開別人才能講給你聽。”少年急忙附耳過去,訟師於是咬下他的半隻耳朵,少年血流滿面,大驚失措。訟師説:“你不要叫喊,只有這樣才能救你,但是你必須善於躲藏,不要叫別人看見了,等到出庭對質時,就説你父親的牙齒是因為咬你的耳朵才掉的。”後來,公庭對質,官員認為“耳不可以自嚙”,便判定老人牙齒是因為咬兒子的耳朵而掉的,少年罪過竟被免掉了。

  其他如《老嫗騙局》、《文科》等篇都是明代社會生活中行騙的例證。明清筆記小説中記載了大量社會生活中的行騙伎倆,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小説在明清時代遠未成熟,其史傳特徵仍然很明顯,因此,把這時期的筆記小説視為野史也未嘗不可。而我們則可以從這些絕非空穴來風的文字記載中勾勒出當時行騙的大概景觀。

  馮夢龍的《三言》與淩蒙初的《二拍》,記載了明代社會生活方方面面的騙局,可以説是文學形態的騙術大全。真正對騙術進行歸類研究的專著,在明代當以張應俞的《江湖奇聞杜騙新書》最為著名,該書共4卷,分為24卷84則,每一則都講述了一個行騙故事,雖然這部書的體裁被學者認定為是筆記小説,但另外的學者卻認為,“這部小説集中的大部分故事並不是真正的虛構想象之作,而是根據當時的傳聞加工潤色而成的,所以它不僅可以作為小説欣賞,也具有較高的歷史真實性”。因此,該書所列諸多騙局及騙術,完全可以用作本節例子,其真實性如何不必花太多精力去考求,某種意義上説,張應俞的著作本身就是一種歷史存在的“真實”。為了對明清時代社會生活中的行騙術有個大致的,感性的了解,下文將選擇若干騙術實施的例證以資説明。凡未作特別説明者,本書資料徵引皆來自張應俞的著作《杜騙新書

  1.假馬脫緞

  江西有個姓陳名慶的,經常販賣一些馬匹,成交地點在南京承恩寺前的三山街。有一次,他買到了一匹銀合好馬,價值約值四十兩銀子。有個騙子,擎好傘,穿色衣,翩然而來,圍著馬看,不忍離去,問陳慶馬價如何。陳慶老實地説,值四十兩銀子。騙子説:“我買下了,但是我手頭沒有現錢,須回家兌了銀子來,你可跟我去領錢。”陳慶問:“你家住在哪?太遠了我不去

  騙子説:“不遠不遠,就在洪武門。”騙子使騎了銀合馬,翩翩然前往,陳慶也高高興興地騎著另一匹馬隨後。走到半途,騙子在一家緞鋪門前拉住韁繩,下馬走了進去,將好傘放在酒坊門邊,對陳慶説:“你幫我看住,等我買了緞子回來,我們再一同去拿錢。”陳慶心想這個人出手如此闊綽,又是買好馬又是買好緞的,必是個大富人家子弟無疑,這筆生意肯定做成了。騙子進入緞鋪,故意用低價去壓店老闆。緞店老闆説:“你不識貨,不要瞎還價。”騙子説:“你説我不識貨,我卻有個熟人是識貨的,我去拿給他看了,再來買,如何?”

  緞店老闆説:“我有如此好緞,任憑你拿給人看,只是你不要走遠了。”騙子説:“我有馬與夥計在門外,你有什麼好懷疑的?”便拿了幾匹好緞,出門便逃走了。緞店老闆見馬與“夥計”都在門外等候,心中安然。陳慶等到中午,仍不見騙子回來,心想是遭人戲弄了,便騎了銀合馬,又牽了另一匹馬準備回馬店,卻被緞店老闆拉住了,兩人都説不清原委,只得見官。府尹明察秋毫,弄清楚了事情的來龍去脈,説:“此人必定是個騙子了。想要騙走緞子,先託詞買馬,以陳慶為質。以別人的馬來騙別人的緞,是假道滅虢之計。”緞客只得自認倒楣

  2.丟包于路行脫換

  江西臨川縣有個人,名叫江賢。家中很窮,徒有四壁,每年七月割早稻以後,前往福建崇安地方,以納鞋為生。等到年關,往往能夠得到十幾兩銀子,然後收拾了箱子回家過年。有一次江賢回家,中途撿到了一個包袱。他打開一看,裏面約有二三兩銀子,不由得滿心喜悅。這時候,有個人在背後説:“見者有份,不許獨吞。你可以先放在你的箱子中,等到僻靜處再拿出來分掉。你撿的你得三分之二,我是見者,得三分之一,這樣可算公平吧。”江賢心想銀子由自己保管,不會出什麼差錯的,便心中坦坦然地前往。沒走幾十步遠,後面又有一個人匆忙趕來,啼啼哭哭地説:“我丟了一個裝了三兩銀子的包袱,這錢是借用來納官的。你客人如果撿到了,希望您能體察老天爺的一片苦心,還給了以後,您陰功萬代。”那個要與江賢分錢的人便説:“是這位绱鞋財主撿到的,要和我平分。既然你是貧苦人家,又是急需用錢的人,我情願不和他分錢,你可出些贖錢與他,叫他還你銀子。”

  江賢被人當面揭穿,也只得打開箱子叫丟失了銀子的人將原包袱取回。江賢得到了二錢贖錢,心裏仍然很高興;卻不知道自家的銀子早被騙子用掉包計換去了。等到晚上到烏石地區,取出丟錢人給的那份贖錢還了酒錢,又準備把剩下的錢併入自己的大包中時,卻發現自己的銀兩已變成了一堆破銅爛鐵,一毫銀子也沒有了,只得大哭而罷。丟包騙之所以能夠成功,在於騙子利用了人們貪財好利的弱點,《淮南子》雲:“無餌之鉤,不可以得魚。”《三略》亦云:“香餌之下,必有死魚。”如果人們能夠摒棄貪財好利的私欲,騙子自然就不能得逞了。當然,摒棄私欲是很艱難的,這也是古往今來丟包騙能夠頻頻施行並能屢屢成功的原因了。

  3.巷門口詐買脫布

  建城大街中,有條小巷,通往另一條街。衚同門口,有個亭子,裏面有兩隻石凳,專供走路乏了的行人歇腳,石登分立兩旁,像是一戶人家的大門似的。亭旁兩邊,都是土城,看上去又像通往一戶人家的路徑似的,過了土城稍一轉彎,就可以看見大路了。有個騙子看準了這個好地方來作案,他盯住了一個遠方來的布商,高聲叫道:“布商,過來,我要買布,布商進亭來説話。”騙子取下他的布,反復挑擇,拿了六匹在手,説:“我要買三匹,先拿六匹進去,讓我的老婆幫忙挑選三匹出來。”隨即轉入巷中,從大路逃走了。布商久等不見騙子回來,坐在凳子上看不時有兩個行人從小巷走過,心下生疑,走去一看,發現小巷通大路,大呼上當受騙,然而已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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