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墓通稱岳墳。在岳王廟中線上。墓前建有墓門,過墓門有甬道至墓前,岳飛墓在正中,左側為其子岳雲墓。墓門下有四個鐵鑄人像,反剪雙手,面墓而跪,即陷害岳飛的秦檜、王氏(檜妻)、張俊等四人。跪像背後墓門上有楹聯“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臣”。岳飛墓前展示的,是歷史的判決,人心的向背,正義的不可戰勝。 中新社發 謝正義 攝
中新網4月22日電 香港《文匯報》22日刊出“安立志”的文章稱,鄧廣銘先生在《岳飛傳》後記中指出,有關岳飛的史料主要有三類,即官史、野史和家史。官史即南宋的官修史書;野史是民間的私人著述;家史則是岳飛之孫岳珂的《鄂王行實編年》,而家史在後世影響最大。在這裡,先撇開野史不談,主要就官史與家史對岳飛的記述略作評述。作者指出,秦檜之流抹黑岳飛已是人所共知,而其孫杜撰“朱仙鎮大捷”,避談岳飛曾當莊客(類似於今之保安或長工),則為有增美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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