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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裕仍被警方調查 操縱股票並非ST金泰

 

CCTV.com  2008年11月25日 06:2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證券報  

  黃光裕被調查的傳聞,把國美和黃本人推向風口浪尖。

  11月24日,記者致電北京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處,想證實此傳言。對方表示“我們不方便説這事,不太清楚。”

  但記者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黃光裕確實已經被抓,此事是由北京市公安局經偵總隊辦案。

  早前有媒體揣測黃光裕此次被抓是因為操縱ST金泰股價一事,該知情人士對於此種説法給予了否認。

  “ST金泰是原來的事,這次是因為他操縱其他上市公司的股價,證券上的事。”他同時對記者表示:“他現在人還在北京市公安局,並沒有回家。”

  根據公開資料,國美及關聯公司近幾年在股市上的行為,主要是黃光裕哥哥所控制的新恒基借殼ST金泰,及國美借殼中關村和國美競拍三聯商社股權。

  既然ST金泰已不在操縱範圍之內,那麼是否就是中關村或三聯商社?

  中關村新聞發言人賈鵬雲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們認為這是傳言,停牌只是為廣大股民著想,不想讓股民因這個傳言而造成大的損失。”

  而黃光裕把控的另一家上市公司三聯商社,沒因此停牌,但最終也是以4.32元報收,跌幅8.67%。記者致電三聯商社,三聯商社並沒有對此事做出回應。

  中國家電協會副秘書長徐東生對記者表示。“目前這個事都是在傳,事情的真實性還有待於核實,具體怎麼發展都還不知道,不過短期內對國美不利影響是肯定的,對於整個行業來説也會有一定的動蕩,但是還是要看事態的發展。”

  記者從相關法律人士獲悉,黃光裕一案應由公安部證券犯罪偵察局督辦。這位人士認為,對於證券類犯罪案件,多由公安部直接調查。但由於相關法律規定,公安部不直接傳訊當事人,也不直接關押當事人,而由地方公安機關執行。

  因而這位法律人士相信,在黃光裕一案中,公安部應該直接派人進行指導。對於這位法律人士的説法,本報記者從相關司法部門獲得或多或少的證實。

  上海證券界律師嚴義明也認為:“一般是證監會先查,發現構成犯罪的,才把案件移送到公安部。公安部本身不可能所有的案子都管,一般會指定到地方公安部來管,公安部協助指導辦案。”但他同時表示:“如果是由證監會提送過去追究責任的,一般證據和事實都查的差不多了,都做過初步調查,無罪的概率比較小。案子如果判3年以下的就會緩刑,如果是緩刑的就會取保候審,這件事最後這樣解決幾率比較大。”

  嚴義明認為,操縱股價來説,法律規定是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處以非法金錢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拘留30天,一般30天內發現證據是有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就會轉為逮捕,逮捕調查的話一般要3個月。證券日報

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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