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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重大違規問題經審計浮出水面

 

CCTV.com  2008年08月28日 08:2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今天,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

  劉家義在審計報告中既披露了審計出來的問題,也將一些重點違規部門一一點名,同時報告了針對問題這些部門的整改態度和措施,並中懇地提出了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設性意見。

  審計報告顯示,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務院其他部門認真整改去年審計發現的問題,根據審計建議完善各項制度規定305項,追回或歸還被擠佔挪用的資金41.95億元。審計發現的117起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查處後,已有88人被依法逮捕、起訴或判刑,104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劉家義説,從今年審計情況看,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中還存在一些違法違規和管理不規範問題,影響了相關政策措施的實施效果,以及財政資金和國有資産的安全完整。

  竣工10年的倉庫從未存儲過國家物資

  報告對中央財政管理審計的情況時,劉家義列舉了十三類問題,其中首要的是,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報告的2007年中央預算執行情況不夠詳細和完整。根據財政部的規定,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以收付實現制為主,但中央財政總預算會計的個別事項可以採用權責發生制。2007年,財政部對採用權責發生制核算的事項沒有具體報告。

  有376.87億元資金未納入預算管理。一是儲備物資變價款收入32.46億元、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全國網絡統考考試費”8062萬元未納入預算,而是作為預算外資金管理。二是2007年中央財政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非稅收入343.6億元未清理納入預算。

  劉家義還提到,審計中發現對部分項目審查審批不夠嚴格,監督管理不夠到位。一些項目建成後未達到預期效果。抽查30個基層物資儲備處發現,2007年年底實際存儲國家物資佔用的面積僅佔存儲總面積的12%,閒置面積佔17%,其餘用於對外出租。如已竣工10年的內蒙古八三六處一期倉庫從未存儲過國家物資。

  此外,未及時完成對49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清理規範工作、批准金融保險企業用工效挂鉤辦法核定的職工工資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扣除額、未及時清理中央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未完成南水北調工程基金徵繳任務等,也被一一列舉。

  劉家義説,對上述問題,國務院已責成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和有關地方採取有效措施,制定或完善相關制度,認真整改。

  部門預算問題資金達293.79億元

  針對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劉家義説,今年共審計53個部門,延伸審計368個所屬單位。審計結果表明,中央部門預算執行情況較好,有97%的財政撥款預算能夠及時批復,財政撥款支出完成預算的100.5%。

  這次審計發現部門本級存在的問題293.79億元。其中:管理不規範問題佔98%,違法違規問題佔2%;屬於2007年度新發生的問題佔59%。主要問題是:

  ——教育部、中科院等28個部門年初預算不細化、不完整和批復不及時等問題 174.98億元。

  —稅務總局、廣電總局兩個部門重復申報項目、多報單位人數等多領預算資金3800萬元。如稅務總局在本級預算中多編報所屬3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經費等基本支出預算,取得預算資金2982萬元,用於這3個事業單位的人員和日常公用支出。

  ——統計局、質檢總局等29個部門挪用財政資金和有專項用途的其他資金等2.63億元。其中:彌補本部門基本支出1.38億元,用於基本建設等其他項目支出8800萬元,向非預算單位撥款3704萬元。如統計局挪用專項普查活動等專項經費1451萬元,主要用於局機關經費等日常開支。

  —貿促會、人口計生委等9個部門少計收入、虛列支出等截留、轉移資金2.49億元。

  ——商務部、財政部等20個部門因預算編制不合理、項目執行進度緩慢等,2007年底共結余資金73.41億元,致使這些資金當年不能發揮作用。

  審計還發現部門所屬單位存在的問題170.7億元。其中:管理不規範問題佔76%,違法違規問題佔23%,損失浪費問題佔1%;屬於2007年度新發生的問題佔12%。主要問題是:

  ——水利部、知識産權局等15個部門所屬的59個單位預算不細化、不完整和批復預算不及時等問題9.81億元。

  ——農業部、國資委等6個部門所屬的8個單位重復申報、多報財政預算資金1530萬元。

  ——文化部、僑辦等25個部門所屬的71個單位改變資金用途、擴大項目支出範圍等,挪用財政資金3.31億元。

  ——國土資源部、原勞動保障部等14個部門所屬的30個單位採取隱瞞收入、虛列支出等手段截留、轉移資金3.09億元。

  ——廣電總局、衛生部等12個部門所屬的14個單位違規收費或未按規定上繳非稅收入33.64億元。

  此外,12個部門所屬的14個單位違規投資、違規出借、經營不善等造成國有資産損失浪費或形成損失風險8815萬元。

  劉家義表示,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下達審計決定,國務院已責成各部門採取有效措施認真整改,並制定相關預算管理制度。這次審計發現的7件涉嫌違紀案件線索和14名涉案人員,已移送有關部門查處。在審計過程中,已有10個中央部門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37.35億元。

  2.5億救災資金被挪用 30人被追責

  年初的雨雪冰凍、五月的汶川特大地震,人們尤其關注救災資金的使用情況。

  經對13個省(區)救災資金審計調查情況表明,2005至2006年共籌集救災資金167.57億元,其中60%是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此次共調查了13個省(區)本級、44個市、105個縣和213個鄉鎮,走訪了352個村和2675戶受災家庭。從審計調查情況看,救災資金在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重建家園、恢復生産和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仍有一些部門和單位將2.58億元救災資金用於了彌補行政經費、建設辦公樓等方面。

  對這些問題,有關部門和地方進行了嚴肅處理,已追究了30名責任人的責任。

  十城市挪用土地出讓金83.73億元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哪去了、怎麼用的,一直為公眾所關注。經對11個城市及其所轄28個縣(市、區)2004至2006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審計調查情況發現:

  土地出讓金徵收管理和使用方面,有9個城市違規減免或以先徵後返等形式變相減免出讓金47.88億元,佔其出讓金徵收額的2%;7個城市有108.68億元出讓金未按規定納入財政管理,佔11個城市出讓金徵收額的3%;8個城市有1864.11億元土地出讓凈收益未按規定納入基金預算管理,佔11個城市土地出讓凈收益總額的71%;10個城市挪用出讓金83.73億元,主要用於建樓堂館所、彌補經費、對外投資。有10個城市欠徵土地出讓金173.27億元,其中有的城市在用地單位拖欠土地出讓金的情況下,違規為這些單位發放國有土地使用證。

  土地出讓方面,部分城市違規以協議方式出讓經營性用地130宗計689.88公頃,“以租代徵”農民集體用地1541.05公頃建高爾夫球場和別墅。

  徵地補償安置方面,截至2007年9月底,尚有3個城市未按照國務院要求制定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少數城市還拖欠、出借徵地補償資金5.61億元,欠收、挪用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51.17億元。

  劉家義説,11個城市的政府及有關部門正在整改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已收回欠徵和被挪用、出借、返還的土地出讓金68.27億元,收回欠收、被挪用的徵地補償資金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2.93億元。相關地方政府和部門正在建立、完善有關制度。

  本報北京8月27日電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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