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顯示中石油等3家央企經營管理存在損益不實等問題 少計利潤70多億元
新華網北京8月27日電(記者吳晶晶、周英峰)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作審計工作報告時指出,審計發現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哈爾濱電站設備集團公司3家中央企業在經營管理方面存在四大問題。
一是損益不實78.65億元。其中多計利潤8.37億元,少計利潤70.28億元。二是決策不當、管理不善造成損失。抽查的93項企業決策事項,有20項存在違規決策及管理不善問題,造成損失或潛在損失16.63億元。三是海外投資管理不夠規範。部分企業海外投資項目點多、面廣、管理比較薄弱,已形成損失或面臨損失4.24億元。四是違法違規操作導致國有資産流失。有的企業套取轉移資金存放賬外、以委託理財名義挪用資金、騙取銀行貸款用於炒股等造成國有資産流失5.72億元。
審計署對3家央企原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審計,檢查資産總額7960.9億元,佔3家企業2006年會計報表資産總額的49%,未發現其有個人經濟問題。審計結果表明,這些企業原領導人員在任職期間,能夠較好地履行職責,企業經濟效益大幅度提高。
劉家義表示,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向有關部門出具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並依法向3家中央企業下達了審計決定,3家中央企業正在採取措施進行整改。
責編: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