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4日電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今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説,2008年中央財政擬安排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基金收入預算700億元。
他稱,700億元恢復重建基金來源包括:從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中調入600億元,從車輛購置稅中調整安排50億元,從彩票公益金中調整安排10億元。
謝旭人在就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2008年中央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議案説明時表示,將加強對抗震救災及災後恢復重建資金的撥付和使用的監管,增強資金和物資分配、使用的透明度,防止侵佔、截留、挪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責編:馮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