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日於此間舉行的全國糾風工作會議上獲悉,2008年各級發展改革和價格主管部門將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繼續加大工作力度,確保中央加強價格監管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繼續充分發揮財政促進結構調整和協調發展的重要作用,優化財政支出和政府投資結構,增加對薄弱環節、改善民生、深化改革等方面的支出。綜合運用各種貨幣政策工具,控制信貸總量和貨幣供應量,著力優化信貸結構。堅持嚴把土地、信貸閘門和市場準入標準,特別要加強和規範對新開工項目的管理,嚴格執行項目新開工條件。著力優化投資結構,嚴格控制"兩高"行業擴張。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優化進出口商品結構。
--加強對大宗農産品、初級産品、重要農業生産資料、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價格、市場供求、庫存變化情況的監測分析,增強價格調控的前瞻性和預見性。
"提前制定應對市場供應和價格異常波動的預案,重點防範局部地區、個別品種價格的異常波動,堅決防止局部問題演變成全局性問題,堅決防止少數品種的價格異常波動引發價格全面上漲。"中央紀委駐國家發展改革委紀檢組組長彭森表示。
--落實對學生食堂的各項優惠政策,保持學生食堂特別是學生大伙食堂價格的基本穩定,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加快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編制工作,推動建立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資、失業保險金和基本養老金等社會保障和救濟標準與經濟增長和物價水平相適應的動態調整機制,確保低收入群體生活水平不因價格上漲而降低。
--繼續執行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加強企業成本調查,適時公佈企業生産經營成本,抑制企業超出成本增加幅度不合理漲價行為。依法查處經營者捏造散佈漲價信息、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繼續抓好教育收費、醫藥價格、電信資費、農資價格及涉農、涉企收費的監督檢查。加強産品質量和民生計量監管,嚴厲打擊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缺斤短兩等欺詐剋扣行為,嚴防假冒偽劣的農資産品和工業、日用消費品及不合格食品進入市場。(記者李亞傑、璩靜)
責編:周忠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