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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視點:房價 什麼樣的價格水平才算“合理”

CCTV.com  2007年09月07日 08:41  來源:  

    中國證券報消息,令人矚目的全國住房工作會議已在日前結束。與會前公眾和媒體對此次會議的期待和熱望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會議結束的消息報道後,輿論和百姓的反映卻變得“出奇的冷”。

    是民眾對住房問題已經變得“麻木不仁”了嗎?非也。不管是在網絡上還是各項民情調查,公眾對住房問題的“關注度”始終名列前茅。在我看來,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現象,是因為許多人覺得這次會議關於廉租房建設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主旨,和解決他們感受的高房價無關。因為,被高房價所“燙傷”的並不僅僅是佔城鎮人口“十分之一”低收入者,而是佔了城鎮人口七八成的普通百姓。那麼,對於中國來説,究竟什麼才是房價上的“合理的價格水平”呢?對此,國際上有一個通行的計算模式,這就是要看這個地方或城市的房價收入比究竟是多少。

    “房價收入比”是指一個地方每戶居民的平均房價與每戶居民的平均年收入之比。而通過對數十個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主要城市居民房價的考察,世界銀行和聯合國人居中心分別得出 “合理的住房價格”的房價收入比應該為3-6(世界銀行專家的説法為4-6)。

    這就告訴我們,國際上公認的、居民可承受的住房價格,也就是我們所説的房價上的“合理的價格水平”,應該是相當於每戶居民3-6年的平均收入。不少在高房價重壓之下的中國市民,對“老外”如此“輕鬆”地就可以買到房可能會唏噓不已。但如果他們要知道這些“老外”低房價收入比下的“含金量”,也許就更加感嘆到“抓狂”。

    在歐美等發達國家,他們的公民用3-6年家庭收入所買到的住房,首先是在人均面積的擁有上要比我們大得多。中國的城鎮居民現在離人均30平方米的“初級住房小康標準”還有相當的距離,而這些國家一般都是在人均50-90平方米。這裡要特別指出的是,他們所計算的“面積”,都是實實在在的“使用面積”,走廊、閣樓、地下室、院子都不在計算之列,同樣也更不會有什麼“共攤面積”。除了“量”的區別以外,住房的“質”的方面,“含金量”也有所不同:歐美所出售的新房都是精裝修的,走進去就可住,而我們是毛坯房,要住進去還得花一大筆裝修費;他們的社區的配套設施先進豪華,而我們的住房大部分配套設施不全,很多還處在“工房”的水平。

    不僅地大物博的歐美國家如此,就連人口密度和生活費用遠高於我們的韓國、日本的房價收入比也沒高到哪兒去。2006年初,韓國的國土研究院經過對上萬的家庭調查研究,並和英美等國進行了比較,顯示韓國國民全部收入攢六年才能買房。尤其是首都首爾地區,需要將總收入存7.7年才能購買住宅。而在美國和英國,要購買住宅,則分別只需要2.7年和4.1年全部收入。另據日本官方的數據,在東京新建的專有面積75—80平方米(相當於我們90—100平方米的建築面積)、精裝修的3室1廳1廚1衛單元公寓,送20平方米的陽臺和好幾個平方米的走廊以及包括液晶電視等基本電器,加停車位售價也才3000萬日元左右。而當地普通工薪階層家庭平均月收入為56萬日元。在這個號稱世界上物價水平最高、人口密度也最大、房價同樣也是最高的城市,工薪族的房價收入比計算在4.5-5左右。

    當然,並不是每個國家和城市的房價收入比都能讓居民滿意。有一家美國的顧問公司根據房價收入比,專門就國際房價購買力的調查做過一個調查,看看世界上哪些城市的房價讓居民“最難以承受”。結果澳洲悉尼超過倫敦(6.9)、紐約(7.9)和首爾(7.7),以8.5名列前茅。並由此被斷言“澳洲存在世界上最大的地産危機”。真不知道這樣的“世界房價報告”,我們看了後會有什麼感觸!

    在我看來,這項調查對我們分析房價高低的價值還在於,它給出了具體指標,讓我們可以用數據説話、更科學的分析和評價一個地方的房地産是否“健康”,房價水平是否合理:

    當房價收入比超過5的時候,國際慣例就認為該城市房屋購買力“極低”;當一個地方房價收入比超過6的時候,就會被國際上公認為屬於房地産泡沫區;當一個地方房價收入比超過7以後,就會被世界上公認為“國際房價難承受的地區”。 (沈曉傑)

責編:荀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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