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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盟式哄抬價格 要下重手治

CCTV.com  2007年09月04日 16:49  來源:  

  “哄抬物價”是近來人們議論的熱門話題。“哄”是由“口”與“共”組成的合體字,可以理解為不法經營者先用口串通忽悠,再共同行動,把價格哄抬上去,從中牟取不義之財,損害消費者利益。

  為了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近日國家發改委通報了六起典型案例:荊州市豆製品經營者串通漲價;嘉興市餐飲業價格串通行為;重慶市火鍋集體加收鍋底費;衡水市網吧價格同盟行為;吉林市豆製品協會串通漲價;西安市超市虛構原價欺詐。這六起案件中,我們注意到其哄抬價格的特點是:串通,集體、同盟。這是繼全國方便麵串通漲價後,延及到地方的集體哄抬物價的實例。一些商販跟風而起,呈蔓延之勢,市場無序,民心躁動。這是建國幾十年來罕見的串通集體漲價行為,應引起高度重視,應下重手治理。

  價格是價值的貨幣表現,價值是商品價格形成的基礎。任何商品都有生産原料及流程運行中的成本,所以成本是制定價格的最低經濟界限。成本加上各個環節合理的利潤,是商品出售的價格。我國《價格法》對價格的形成與管理有嚴格的規定,並有一套監督檢查機構,省、市、縣各級價格檢查所就有數千個,專業檢查人員幾萬人,過去每年查處各類違法行為約幾十萬件,對有效地穩定市場,控制價格違法起到了積極作用。

  近年來,由於經濟發展迅猛,經營模式多元化,市場活躍,商品價格受各方面影響,合理上升或回落,本應是正常現象,不足為奇。但是,此次由於豬肉、蛋禽價格上漲,引發的連鎖反應,有些商品變相漲價、搭車漲價、甚至隨心所欲地無理由漲價,為正常的市場經營帶來破壞性的效應。尤其是串通集體操縱市場價格,這種有組織、有計劃的同盟式哄抬價格,是公開破壞經營規則,擾亂社會秩序,損害市民利益,製造社會混亂的違法行為,其負面作用已遠遠超出經濟範疇。這一新的動向,值得重視總結。此次國家發改委發佈通報,重拳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加重懲處力度,是十分必要的。亡羊補牢,未為晚矣。如能上下齊抓共管,恢復市場正常秩序,穩定民心,社會和諧,實為利國利民的好事。(李凱源 中國經濟寫作研究會會長)

責編:李星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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