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了四川師大外事學院的貧困生小桃,揣著特困證明及孤兒證明,滿懷希望地到學校報到,但身上僅有的幾千塊遠不夠一萬多元的學費。她想申請助學貸款,得到的回答卻是不入學就不能辦理助學貸款,而要入學報到,又必須先交費。“從未來過成都,內心又十分自卑”的小桃,面對這樣荒誕的規定不知該如何是好,最後只好放棄了入學,回老家準備復讀了(9月5日《華西都市報》)。
小桃的奇遇,讓我想起了美國黑色幽默文學的代表作《第二十二條軍規》中那條著名的規定:根據第二十二條軍規,瘋子才能獲准免於飛行,但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同時又規定,凡能意識到飛行有危險而提出免飛申請的,屬頭腦清醒者,應繼續執行飛行任務。如此反復,永無休止。上司不想承擔迫使下級打仗的惡名,但實際上又在迫使你不得不去打仗。
四川師大的這條規定,和第二十二條軍規確乎有異曲同工之妙。你看,學校既沒有拒絕貧困生入學,也沒有拒絕對貧困生發放助學貸款,但貧困生卻既入不了學,也拿不到貸款,最後只好自己“主動”選擇放棄,而學校卻不必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這些年來,隨著“教育産業化”越來越遭到質疑,沒有哪個大學敢公開聲稱“沒有錢就不要讀大學”了,教育部也三令五申,要“確保每位新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無法入學”。但在一些大學管理者的心裏,還是希望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潤的,只是這樣一來,那些成績優異但又交不起學費的貧困生,也就成了自己追求利潤的一個重大障礙,既然不能公開拒絕他們,那就設計一條“第二十二條軍規”吧———我想,這大概就是小桃所面對的那條奇妙規定之所以能夠出臺的一個大背景吧?
國家只是原則規定開學前後10天辦理國家貸款手續,保證貧困生入學,一個都不能少,一些學校因此設立了簡化了手續,設立綠色通道,通過綠色通道的學生可以先免交住宿費、學費等,但現在看來仍有一些大學並沒有將“一個都不能少”的要求落地,甚至有些大學出現了“第二十二條軍規”。這讓人禁不住要問:辦大學,究竟是為了替國家民族培養人才,還是為了賺錢?如果是前者,那就有應該讓每一個能夠通過高考的貧困學生順利進入大學,並解決他們的困難。(鄔鳳英)
責編:徐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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