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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com消息(東方時空):
主持人:歡迎來到今天的《時空調查》。
今天《時空調查》的主要內容是,受資助的貧困大學生他們的消費行為,應該不應該受到限制。我們先從幾天前的一條新聞説起,就在幾天前上海東華大學的學生報到的時候,接到了一條校規,校規是這樣説的。説“對於享受各類資助的貧困學生,如果使用高檔消費者且被發現,或者弄虛作假,違反校紀等等,學校將全額追回貧困生所得到資助”。有關記者諮詢到,我們看他詳細解釋是説,“如果擁有高檔電腦等高檔消費品,原則上不能獲得學校的大額資助。另外,如果發現貧困生在資格上弄虛作假,或者吃穿超度、抽煙、酗酒等鋪張浪費等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學校將收回資助金”。我們看“弄虛作假,違反校規校紀”,這收回資助款進行處罰應該是無可爭議的,但是特別提到的是,吃穿超度、抽煙、酗酒,或者有這些鋪張浪費等消費行為當中,如果是出現這樣的情況,學校將收回相關的資助款。就是説,在一定程度上要限制學生的消費行為。那麼學校為什麼會出臺這樣的規定呢?我們可以聽聽校方的解釋。
電話採訪東華大學黨委宣傳部部長 王克斌: 幫困最根本的目的在於育人,就是學校制定的政策,在引領學生將國家的、學校的以及社會給予的這些大額資助,我們説這些血汗錢,要用在困難學生的學業上和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上,而不是在肆意揮霍上。也就是説,幫困是有導向的。我是從事很多年的學生工作,我自己也是貧困的家庭出來的,我覺得最重要的,我們要引領同學正確的對待他暫時的經濟困難,我覺得這個比什麼都重要,如果讓他對自己貧困的現狀有個正確的心態的話,這是他受益終身的東西。
主持人:應該説學校的理由非常充分,而且是合情合理。但是這條規定一齣臺,就在BBS網站上出現了水火兩重天,不同的兩個陣營,我們來看看最有代表性的兩條留言。
一條留言是“現在一些大學生申請了貧困助學金,但是自己是手機、電腦、mP3一個都不能少。既然是貧困生,哪有閒錢去買手機、電腦、mP3呢?既然買得起手機、電腦、mp3,那還算是貧困生嗎?”這是支持的。但是我們也看有反對的聲音,“你資助就資助吧,幹嗎擺出一副救世主的樣子,你當人家是什麼!叫花子要到錢,也沒人管他怎麼花的呢,申請救助並不意味著不要尊嚴。請不要用監控來踐踏貧困生的自尊”。他把這種限制看成是監控。
到底人們對學校出臺這種做法是一個什麼樣的看法呢?我們進行了一個更廣泛的調查,就是“你是否認為應該對受助的貧困學生的消費行為進行限制?”,一共有1700多人通過新浪網參與了我們的調查,我們來看看,認為應該的佔到了68%,這是一個絕大多數的意見。但同時我們也看到,有1/3左右的人反對,就是説學生應該擁有自主支配的權利。確實我們看到這些貧困生,在享受著一部分特殊的資源,這部分資源是有限的,就是國家貸款或者學校的獎學金,他們在享受這部分權利的時候,自然應該有一部分責任,應該有一個合理的消費行為。所以我們看到有68%的人認為,是應該進行監控和限制的。但是這裡也有一個問題如何監控和限制呢,我們再聽聽校方的説法。
電話採訪東華大學黨委宣傳部部長 王克斌:
這個你可以通過同學,包括有的同學比如説他可能會來有些這種反映,可能是書面反映,或者是匿名的一些反映,一般匿名的反映我們不太做大的處理,因為我們是倡導同學要實名。曾經有同學舉報一個同學去買了化粧品,但是我們核實下來,她那個化粧品是一個很基本的化粧品,並不是同學所認為的很高檔很高檔的,那麼這個呢,我們沒有對她做任何的處理,只是提醒這個同學以後要注意,不要過於去追求這種高消費的一些東西。
主持人:
我們看到這樣監控實際是日常生活當中,同學之間的監控和舉報來完成的,這就不由讓人有了另外一個擔心,就是會不會影響這些受助學生的自尊心。我們看一個案例。
崔燦(化名):
大一這一年,我沒有回家,在遠離家鄉的海口奔波勞碌!我整個假期掙到一千多元錢,用一小部分秘密地給自己添置了一些必需品,另一部分留做自己的生活費用。但無論我怎麼秘密,總被某些“偵探家”找到值得發表的情報:“我看到她今天買了雙新拖鞋”、“我看到她買了夏士蓮香皂”、“嘿,獎學金她一個人拿了,還有錢買東西!”這些都是我經常聽到的。我的讀者們啊,只要你願意稍稍地想象一下,你便會知道,這樣的滋味是多少的不好受,但是我決計不會哭的。
主持人:
這是一個真實的例子,這個例子告訴我們,一些人的擔心並不是多餘的,我們更進行了一個廣泛的調查,如果學校限制受資助的貧困生的消費,您最擔心的是什麼?我們來看一看。
首先最擔心的是,貧困生會因此打上標簽,客觀上造成被歧視的後果,這個達到了41%,排名第一。我想剛才那個化名崔燦的同學就深受其苦。第二個,這種措施的出發點是好的,但不具有操作性。確實,那什麼叫做過渡消費呢?誰來監視和控制這個過渡消費呢?確實在操作上有很多難關。我們再看,所謂的超度消費的情況需要人舉報,容易在學生之間造成不信任的氣氛,這佔到15%。還有其它的佔到了15%。我想受資助的貧困生,在享受這個權益的時候,他應該有一部分的責任,這是共識,但是同時人們也有這樣的擔心,應該説這種舉措和出發點是好的,但是這種擔心並不是多餘的,我們來聽聽社會學家的分析。
記者:
總體上您認為這個事情,它的決定是對還是錯?
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楊團研究員:
錯。它對貧困生的限制消費是很寬的,它並不是説一個很具體的,你比如説我不許你買什麼高檔電腦,什麼叫高檔電腦,它還得要再規定,比如説不許你買一萬三以上的什麼牌子的電腦之類的,這個可能是一種比較明確的規定,那麼當它沒有明確規定的時候,它就是講你不可以做高檔消費,這個問題是不明確的,而這種不明確會導致什麼呢?會導致傷害,這是最重要的。也就是説,我們最後是要維護人的權利,維護他的生存權利,當然也有他的發展權利,這是在一起的,如果説你用這樣一種方式,即便是這些人他並沒有受到懲罰,但是那裏頭已經有一個女孩子買了只不過是低檔化粧品,然後受到同學的舉報,我覺得這個女孩子心理一定是受到傷害的。那麼這樣呢,你就實際上違反了我們想要救助的一個基本的規則,就是説我們要保護人,以人為本。而以人為本,是以每一個人為本。
主持人:
確實,在一個良好的出發點面前,我們不要走入另外一個誤區,就是為了限制少數人的違規行為,最後傷害了大多數受助學生的利益,我想在操作上我們可能能尋找到更好的辦法。
責編:復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