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台灣《中國時報》報道,瑞士聯邦檢察署日前已將扁家海外2100萬美金的帳戶資料,送到臺特偵組。資料顯示,陳致中曾在多份文件中簽名,委託瑞士的銀行機構,設立兩家公司,洗錢2108萬美金,這證實陳致中確是扁家海外洗錢的主導者。
扁家藏匿瑞士的2100萬美金,在去年1月間,就被瑞士檢方認定洗錢予以凍結,並請求台灣司法互助,但一直到去年8月,扁案才爆發。
去年9月22日,特偵組對瑞士提出司法互助請求。檢方當時確認扁家在瑞士兩家銀行藏匿的2100萬美金,是扁家的不法所得。 經過漫長的等候,瑞士方面終於在上個月將扁家2100萬美金帳戶的資料,送抵特偵組。檢方初步檢視發現,瑞士文件與檢方的調查結果幾乎相同。
檢方認為,瑞士提供的文件確認了陳致中曾指示黃睿靚與瑞士美林銀行日內瓦分行簽訂信託契約,成立寶昌公司。陳致中身兼主要受益人及帳戶授權代理人,控管帳戶資金流向。
文件還顯示,陳致中曾委由設于瑞士蘇格蘭的皇家庫斯銀行,設立另外一家公司,陳致中為受益人,其帳下經濟持有權歸陳致中所有。一個月後,陳致中通知美林銀行,將寶昌公司的1000萬美金,匯往至這家公司的帳戶內藏匿。
檢方認為,這些文件對於厘清扁案及海外洗錢過程,相當重要,特偵組將把這份資料,呈給臺高等法院,作為合議庭審理扁家洗錢案的重要參考。
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