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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綠皮書:弱勢群體住房依然嚴峻 面臨五問題

 

CCTV.com  2009年11月16日 10:0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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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1月16日電 11月16日,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城市與房地産經濟研究室發佈了首份住房綠皮書:《中國住房發展報告(2009-2010)》。報告指出,我國弱勢群體住房問題依然嚴峻,住房保障任重道遠。

  《住房綠皮書》指出,2008、2009年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加大。2009年上半年全國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5.6萬畝,同比增加36.3%。截至2009年6月底,中央已下達補助資金548億元,地方已到位資金415億元,中央投資補助項目已經開工5434個、佔計劃的80%,開工面積6360萬平方米、佔計劃的60%,完成投資388億元、佔計劃的30%。2009年上半年,各地新開工經濟適用住房3388萬平方米、48萬套,完成投資468億元。2009年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共投入354億元,是2007年投入資金的3.7倍。2008年中央財政共安排廉租住房補助資金143億元包括第4季度追加的資金。2009年中央財政用於各地廉租住房建設的總資金投入將達到330億元。截至2009年上半年,全國已開工建設廉租房105萬套,佔全年建設計劃的59%,計劃完成投資1048億元,已完成投資310億元,佔30%。全國新增租賃住房補貼150萬戶。

  綠皮書指出,雖然我國住房市場體系發展迅速,住房供應結構已呈多元化,已經構建了多層次的住房保障體系。但是,面對一般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的各項住房保障制度不夠細緻,配套政策與措施不到位,可操作性差,可控制性差,很難保證住房保障政策的有效實現,易出現政策的預期目標和實施效果的錯位問題。但目前我國住房市場體系還存在以下五大問題:

  第一,公積金制度建設尚未完善,保障範圍小,保障偏離度大。與新加坡的公積金制度相比,我國的公積金覆蓋率非常低,公積金繳存對象範圍窄,公積金運用效率低。職工提交的公積金根據繳存比例、應付工資、公積金最高上限額來確定,且不計入所得稅收入範圍。因此,工資越高公積金越高,避稅額度越大,所享受的住房貨幣保障程度越高。而在低收入群體中,沒有納入公積金繳存範圍的家庭也不少,即使享受公積金制度,所受到的住房貨幣保障很有限、遠低於高收入者。目前的公積金制度,傾向於高收入者,實際上拉大了貧富之差。

  第二,經濟適用房制度監管和退出機制不完善。經濟適用房供給政策在緩解住房供需矛盾、抑制房價方面做了一定貢獻,但是因監管不到位、退出機制不完善也遺留了很多問題。比如,經濟適用房面積過大、分配不均、一人擁有多套經濟適用房、通過經濟適用房操作獲取暴利等問題,政策的實際效果與預期目標相差甚遠。

  第三,廉租房制度建設緩慢,保障範圍小,資金缺口大。到2007年6月底,586個城市建立了廉租房制度,佔89.3%。截至2006年底,通過廉租房制度改善居住環境的低收入家庭有54.7萬戶,佔2008年底目標的5.5%。大部分城市,沒有把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單親家庭和日益增多的老齡群體中的空巢家庭納入廉租房政策的保障範圍內。1998年至2006年全國累計用於廉租房建設的資金僅為70.8億元,2007年1月至11月全國投入資金僅為83.2億元,遠遠沒有滿足“十一五”期間每年近500億元的廉租房資金需求。

  第四,住房保障形式單一,與人均收入分佈不匹配。惠普性的公積金覆蓋率低且傾向於高收入者,限價房、經濟適用房和廉價房均有門檻收入,而各種保障性住房之間的門檻值不連續、差值較大,並且保障形式單一,導致夾心層的住房困難。

  第五,缺乏住房普查統計數據,住房保障缺乏長期規劃。目前,我國不僅缺乏城市居民收入分佈的統計數據,而且還缺乏住房普查數據。因此,很難準確地把握住房困難的實際情況而做相應的舉措,也很難做長期規劃。

  (據中國網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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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荀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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