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21日消息,其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堅決抑制部分行業産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勢頭,未經審批的鋼鐵、水泥、電解鋁等産能過剩行業和重復建設項目,一律不得安排用地計劃指標。 國土部還將抓緊調整完善供地政策和措施。儘快修訂《限制用地項目目錄》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對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和供地政策、未達到現行《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或相關工程建設項目用地指標的項目,一律不得供地;對符合重點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用地符合規劃計劃和定額指標的項目,要加快供地。
此份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抑制部分行業産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産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還要求,加強土地規劃和計劃調控,嚴格建設項目批地供地審查,做好淘汰落後産能的用地處置和權屬管理,加大對違規違法用地的監管和查處力度。要求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加快推進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未經國務院及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審批的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風電設備、船塢船臺等産能過剩行業和重復建設項目,一律不得安排用地計劃指標;對國家鼓勵發展的高技術、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新工藝和新産品項目用地,要優先保障用地計劃指標;對通過淘汰落後、兼併重組提升企業競爭力、促進産業良性發展需要用地啟動週轉的,要給予計劃指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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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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