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佈2009年第79號公告,公佈了對原産于美國、意大利、英國、法國和台灣地區的聚酰胺-6,6切片反傾銷調查的最終裁定。
商務部裁定,原産于上述國家和地區的進口聚酰胺-6,6切片存在傾銷,國內聚酰胺-6,6切片産業受到了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並決定自2009年10月13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産于美國、意大利、英國、法國和台灣地區的進口聚酰胺-6,6切片時,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繳納最高37.5%的反傾銷稅,期限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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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