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整治酒後駕駛特別是醉酒駕駛交通違法行動,實為一次愛民活動。這一整治行動有無實效,到底救了多少人的命?這個問題如今已有答案。據公安部日前披露,8月15日開展嚴厲整治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一個月來,全國共查處酒後駕駛違法行為65397起,其中醉酒駕駛10711起,佔查處總數的16.4%。因酒後駕駛引發交通事故320起,死亡118人,受傷351人,與去年同期相比,分別下降37.5%、36.2%和31.0%。
因酒後駕駛致死人數在一個月裏下降36.2%,數據令人猛醒,發人深思。那麼,這個36.2%是多少人?筆者一時還沒有找到去年8月份全國酒後駕駛致死的人數,但找到了公安部公佈的綜合數據:2008年發生交通事故265 204起,死亡73 484人, 2009年1至8月,全國共發生3206起交通事故,造成1302人死亡,其中,酒後駕車肇事2162起,造成893人死亡;醉酒駕車肇事1044起,造成409人死亡。分析去年全年和今年前8個月死亡人數,大致可以算出,今年8月中旬開始的整治的一個月裏,至少救了幾百條人命!這個賬是算得出來的。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人的生命最為寶貴,一個人的生命影響著一個家庭的命運,甚至影響著民族、國家和社會。酒後駕駛猛于虎,奪走了多少人的性命!再不下決心整治不行了,公安部這次真抓實幹,動了真的,更動了硬的。在整治酒駕專項行動部署會上,公安部領導明確表態:全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酒後駕駛“零容忍”,並按現行法律規定的最高限處罰。請注意,這裡所謂“零容忍”,就是決不容忍;所謂“最高限處罰”,就是要處以重刑直至極刑。
為切實抓好整治行動,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加大執法和管理力度,河南、山東等13個省(區、市)開展異地用警、交叉執法,堅決杜絕説情風。浙江、廣東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依法處罰後,一律抄送紀檢監察部門。江蘇、浙江省公安廳與省紀委、監察部門發文,進一步加強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酒後駕車的管理和監督。山東、湖北公安交管部門聯合軍隊、武警部門,開展軍警系統專項整治統一行動。公安部相關領導表示,嚴厲整治酒後駕駛,將實現常態化。
事實表明,整治與不整治大不一樣,鐵腕整治與馬虎整治、敷衍整治大不一樣。鐵腕整治不顧“面子”,不講人情,無論何人何地只要酒駕、醉駕都要嚴厲懲處, 9月4日,四川孫偉銘、廣東黎景全二人都因醉駕致多人死傷,終審被判處無期徒刑,此前一審被判死刑,這是兩記響亮的警鐘;而馬虎整治、敷衍整治則是搞 “批評教育”、“下不為例”,正是在一次又一次屢教不改的“批評教育”中,在一次又一次麻木不仁的“下不為例”中,在瘋狂的車輪下奪走一條又一條鮮活的生命,毀了一個又一個幸福家庭,而肇事犯罪的“酒鬼”、“醉鬼”們卻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往往僅以普通的交通違紀違章處分,或花錢消災,等等。這樣的處罰猶如隔靴搔癢、揚湯止沸,不但治不住酒駕、醉駕,反而會助長之。
嚴是愛,松是害,公安部嚴厲整治酒後駕駛再次説明了這個道理。同樣的,開展反腐敗鬥爭、治理環境污染,以及“掃黃”、“打黑”等,也得動真的,更要來硬的。否則,只是走過場而已,是難以見成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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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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