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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機要費”貪腐案、洗錢案等陳水扁及家人涉及的多起弊案,作出一審判決,陳水扁、吳淑珍夫婦一審均被判無期徒刑,並分別被處以新台幣2億元、3億元罰金。隨後,陳水扁等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台灣高院合議庭作出繼續羈押陳水扁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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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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