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經營報》報道,在嚴格查處了多年農村耕地非法佔用之後,國土資源部首次把目光轉向了土地儲備制度中的腐敗問題,一輪反腐風暴在未來或難避免。
2009年10月10日是國土資源部要求地方匯總土地儲備情況的最後期限,在時近一個月前下發的《關於開展土地儲備制度建設和運行情況調查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除了要求上報土地出讓價款總額、建設用地總量等“常規動作”外,還特別要求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對土地儲備制度的“防範腐敗機制”以及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並向國土資源部一併彙報。
消息人士向記者透露,關於土地儲備“防腐”“反腐”,《通知》明確了幾個檢查的環節,其中包括收購—管理—一級開發—出讓鏈條上的決策主體、決策程序、價格確定等,重點是這些環節上防腐、反腐機制的設計運行情況。與此同時,與土地儲備“防腐反腐”有關,國土資源部還要求各地方政府上報土地儲備資金管理以及使用情況。這部分資金通常由地方財政撥款與銀行信貸組成,數額不菲,因此其使用和日常管理是否平穩完善,意義非常。
“這次緊急的檢查,仍然是在擴大內需、落實投資刺激政策的背景下進行的,實際上與落實投資關係密切,國務院的高級領導很重視。”前述消息人士透露。而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在9月9日國土資源部的一次工作會議上表示,在供地方面,國土系統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如果土地儲備制度預留了一級開發商或者各種關係密切的企業獲得土地,而這些企業又沒有足夠的資金能力進行投資開發,就會造成開工面積、投資總額都下降的情況。”9月24日,一位香港上市的內地房地産企業的老闆告訴記者。
記者了解到,在10月10日完成匯總之後,國土資源部將針對各地的建設及運行情況進行重點問題的研究,並提出完善的措施。而在10月到12月之間,國土資源部將選擇部分城市調研檢查。而這其中,自然包括《通知》開列的土地儲備制度“防腐、反腐”的相關內容。
“現在實際上還不了解這個領域腐敗問題的全貌,所以還要看調研以及匯總上來的情況,相比于違法徵佔農地等顯性的土地違法違規,這個領域的問題還比較隱蔽。”一位專家向記者如此評價,因此,像監察部介入土地違法違規案件那樣介入土地儲備領域的反腐、防腐,短期內是不太可能的,“當然,要具體分析,如果有大案發生,介入也是必然的。”他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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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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