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19日電(記者吳晶晶、顧瑞珍、崔靜)取消農業稅、從源頭上治理腐敗、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關注留守兒童……提案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最直接、最廣泛、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人民政協成立60年來,廣大政協委員、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人民團體先後提交提案8.5萬餘件。
人民政協成立60週年前夕,新華社記者從浩如煙海的提案中選擇了10個進行回顧與追蹤。一份份關係國計民生的提案承載著廣大人民群眾的願望和呼聲,記錄著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豐碩成果和光輝歷程……
設立反貪污局
(提案回放)1995年,在全國政協八屆三次會議上,黃景均等5位委員共同提交了《關於儘快在最高人民檢察院設置反貪污賄賂總局的提案》,被確定為政協八屆三次會議提案第1263號。這一提案引起社會矚目。一個月後,有關部門就回函答覆:“完全贊同您的建議。”同年1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正式掛牌。
(委員講述)黃景鈞委員:1995年,有感於當時反腐敗鬥爭缺乏效率高、反應靈敏、運轉靈活的專門司法機構,借鑒一些地方檢察機關設立反貪污賄賂組織和香港設立廉政公署的經驗,我們幾位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特約檢察員經過認真調研、思考,提出了這份提案。我個人體會,只要提案反映國家發展需要,符合人民意願,就一定會被採納,在工作中産生實際作用。
(民意反饋)腐敗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損害了國家的健康肌體,也是政協委員關注的重點。一條條建議,一次次呼籲,既是政協委員的呼聲,也是人民群眾的意願。自1995年高檢院成立了反貪污賄賂總局以來,各級反貪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僅在2008年,檢察機關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大案1.7595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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