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餅也扣稅?!……金融危機背景下,稅收不松反緊的個中邏輯是:經濟下滑—稅收減少—同時財政部門大手筆支出刺激經濟—收支矛盾促使稅務部門加大查補力度
年年都查稅,今年特別猛。
一個比較特別的例子可證此説。中秋將至,南京市地稅部門相關人士近日表示,單位發放月餅等任何實物,也要按稅法規定併入工資薪金所得,並扣繳個人所得稅。
個稅:交通通信全都徵稅 一個不漏
從年初開始,國稅總局陸續下發多個文件,要求地方稅務機關加強個人所得稅等稅種的增收管理工作。
9月15日,國稅總局大企業司出臺的《關於2009年度稅收自查有關政策問題的函》,對基層稅務機關和企業提出的涉及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印花稅六大稅種問題進行了明確。
對於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後,在規定的標準內為員工報銷的燃油費,計算企業所得稅可以計入工資總額,按照計稅工資或工效挂鉤工資標準進行稅前扣除。但是企業採用報銷私家車燃油費等方式向職工發放交通補貼的行為,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
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的項目還有,企業向職工發放的通信補貼,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的數額;企業為員工支付各項免稅之外的保險金,應在企業向保險公司繳付時併入員工當期的工資收入;企業為員工計提年金時均攤到每月計算出的每月應得年金。
財政部日前公佈的最新數據顯示,1-8月累計全國財政收入45909.52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6%,今年累計財政收入首次實現正增長。近期國稅總局開展的查稅風暴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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