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扁家弊案一審宣判後,外界對於判重、判輕各有看法。有民眾和法界人士認為,罰金遠低於扁家的犯罪所得,陳水扁一家未來仍有逍遙度日的可能。
台灣媒體報道,扁案一審宣判後,陳致中曾向友人表示,法官判得太重了,他與黃睿靚從來沒有不法所得,也不可能負擔鉅額罰金。
不過,有不少民眾和法界人士並不如此認為,因為除了扁家最早曝光在海外的7億元,和後來的5億7千萬元外,共有兩筆金額雖被瑞士檢方凍結,但迄今仍未解凍匯回特偵組指定的專戶。另外,根據吳淑珍向特偵組的供述,過去20位企業家送給扁家的錢就有12億元,還有為數不詳的鑽石、珠寶,甚至還有特偵組迄今難以突破的扁家日本密賬。
到底扁家海外密賬有多少?外傳的數額有50億元,甚至百億,但迄今都沒經過進一步證實。而經過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的認定,扁家在貪污案中,犯罪所得超過8億元,加上被追繳的犯罪所得6億多元,共計須支付14億余元新台幣,但仍低於扁家的犯罪所得。
對於陳水扁一家的刑期,有法界人士分析認為,即使陳水扁被判無期三審定讞,他仍有可能用隱藏的海外鉅款贊助民進黨候選人,以尋求在2012年或2016年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中獲勝,進而獲得假釋、緩刑,甚至特赦。
吳淑珍也可能因為身體不好生活無法自理,不用入獄,而是以電子腳鐐監控,或指派警察定時查訪、不定時突檢的方式「在家服刑」。
另外,陳致中只被判2年6個月,黃睿靚更是被判緩刑,這樣形同陳水扁一家未來仍有享受鉅款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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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