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9月9日電 (記者 杜燕)從2009年9月15日0時起至10月8日24時止,北京市將對本市機動車和外省區市進行機動車採取一系列臨時交通管理措施,其中外埠劇毒、危化車輛禁止在北京市道路行駛。
為保證新中國成立60週年北京國慶慶典期間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北京交管部門聯合本市外圍周邊省區市即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江蘇、安徽、山東、河南等,形成環京“護城河”交通安全保衛體系,在北京周邊地區,進京檢查站,禁限區域周邊層層設立檢查站點,形成幾道防線,加大對外埠進京車輛的管控力度。
同時,根據北京市公安局依法下發《關於國慶期間對本市機動車和外省區市進京機動車採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對本市及外埠進京機動車採取以下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自2009年9月15日0時起至10月8日24時止,對本市機動車和外省、區、市進京機動車採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一、本市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其他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每天6時至23時,禁止在四環路以內道路(含四環路)行駛。
確需上路行駛的本市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須經北京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和北京市運輸管理部門核準,並提交北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門核發的證明文件,向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通行證件後,按照批准的時間和路線行駛。
二、外省、區、市劇毒化學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但持有經北京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和北京市運輸管理部門核準(屬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還須提交北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門核發的證明文件)、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通行證件的,可按批准的時間和路線行駛。
三、外省、區、市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禁止在北京市六環路以內道路(含六環路)行駛。
四、外省、區、市載貨汽車禁止在北京市六環路以內道路(不含六環路)行駛。但以下車輛除外:
(一)“綠色通道”車輛(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産品的車輛,包括蔬菜、水果,水産品,畜禽,肉、蛋、奶等)、郵政專用貨車;
(二)經北京市運輸管理部門核準、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為北京市運送生産生活物資的車輛以及為國慶慶祝活動運送物資的車輛。
上述車輛,須持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車輛檢驗合格標誌、交通強制保險憑證辦理進京貨運通行證件後,方可進入六環路以內道路行駛,但每天6時至24時,禁止在北京市五環路以內道路(含五環路)行駛。
“綠色通道”車輛可在各進京檢查站直接辦理通行證件;其他車輛須經聯合公共服務窗口審批後辦理通行證件。每天6時至24時,遇有特殊情況需進入北京市五環路以內道路(含五環路)行駛的,均須經聯合公共服務窗口審批後,辦理通行證件,並按批准的時間和路線行駛。
五、外省、區、市載客汽車需進入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行駛的,須持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車輛檢驗合格標誌、交通強制保險憑證辦理進京客車通行證件。
六、臨時進京客車通行證件和進京貨運通行證件的有效期調整為3天,外省、區、市省際旅遊大型客車臨時進京證的最長有效期維持7天不變。
七、進京執行任務的警車和救護車輛,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北京交管部門特別提示外埠進京車輛的駕駛員,熟悉《通告》內容,依法嚴格遵守《通告》相關規定,通過進京檢查站帶齊相關證件,服從交通民警指揮。由於外埠車輛臨時進京通行證的有效期縮短了,對於外埠車輛在本市的出行帶來一些不便,建議外埠車輛在《通告》規定的時間內儘量減少進京的頻率。完
相關鏈結:
責編:王壹霖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