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八日淩晨一時許,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新華四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據初步核查,井下當班九十三人,其中十四人安全升井,三十五人遇難,仍有四十四人被困井下,救援工作正在進行。圖為當日下午警衛人員在發生礦難的新華區新華四礦門口警戒。 中新社發 王中舉 攝
中新網9月9日電 國家安監總局、國家煤監局今日通報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新華四礦“9 8”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稱該事故是一起違法違規生産導致的責任事故,暴露出四方面問題。
2009年9月8日淩晨1時左右,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新華四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目前已造成44人遇難,仍有35人下落不明。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張德江副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解救被困礦工,千方百計減少人員傷亡,科學組織救援,防止次生災害;認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規處理。
通報稱,該礦原為國有地方煤礦,現改制為股份制企業,低瓦斯礦井,屬停産整頓的技改礦井,設計生産能力由6萬噸/年技改為15萬噸/年。
通報指出,這是一起違法違規生産導致的責任事故,事故暴露出以下四個方面問題:
一是該礦在停産整頓期間拒不執行停産整頓指令,違法違規組織生産;
二是存在超層越界開採行為,在批准的技改區域外組織生産;
三是採煤方法落後,採用巷道式開採方式,採掘佈置不合理,採用串聯通風;
四是監管責任不落實,平頂山市新華區向該礦派了駐礦安監員,但未能遏制該礦組織大量人員下井違法生産的行為。
通報要求各地認真開展安全生産大檢查,進一步深化瓦斯治理工作,並繼續加強小煤礦治理整頓,防止再次發生重特大事故,為新中國成立60週年創造和諧穩定的安全生産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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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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