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消息 據臺聯合報報道,趙建銘、陳幸妤夫婦及陳致中因偽證罪被判刑六月,雖不能易科罰金,但可以易服社會勞動。檢方表示,未來原則上會核準趙建銘、陳幸妤聲請義診替代服刑,但法律勞務暫不需要,因此陳致中可能被安排清潔居住小區。
法界人士分析,陳致中另涉扁家洗錢案,趙建銘還被控內線交易,既然他們對偽證案選擇認罪,最好的因應之道是儘速運行完畢;否則如果洗錢案、內線交易案被判徒刑確定,將失去以社會勞動替換入監的機會。
台北地檢署運行科主任檢察官劉承武表示,受刑人所聲請社會勞動項目必須符合公益,替弱勢族群義診可視為公益,只要有慈善團體或公立醫院提出需求,陳幸妤和趙建銘又符合這種專業,檢察官原則上不會不準,甚至可安排兩人到監所看診。
有法律專長的陳致中部分,劉承武認為電話律師看起來暫不需要,因為公家機關有法律人員,而且法律諮商意見正確與否難以判斷,安排這種社會勞務風險太高,實在想不到法律諮商屬於那種公益事項。
至於臺開內線交易案及機要費案,會不會影響趙建銘、陳幸妤姊弟聲請易服勞動?劉承武説,依無罪推定原則,只要趙建銘等人偽證案定讞時,其他案件尚在偵審,就不應該認定是累犯;符合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檢方不會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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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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