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在台灣,陳水扁家族成員涉及的偽證案今天一審宣判,陳水扁妻子、兒女分別被判六個月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台北地方法院週二下午對偽證案做出一審宣判,陳水扁夫人吳淑珍教唆偽證部分,判處兩年,減為一年有期徒刑;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三人判處一年徒刑,減為六個月有期徒刑。
臺檢察機關是在2006年偵辦公務機要費時,發現吳淑珍收集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消費的發票不實核消,傳喚三人作證。吳淑珍被控教唆三人向檢方作偽證,三人照辦。
另外,前101董事長陳敏薰偽證案部分,因她堅持不認罪,被判一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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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