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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規定醉司機將直接送往交通隊辦拘留手續

 

CCTV.com  2009年08月26日 04:5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本報訊 (記者錢衛華)交警一旦查獲醉駕司機,為防他借醒酒之機溜號,將派專人護送司機回交通隊辦理拘留手續。昨天,記者從市交管局了解到,交管部門每日劃定8小時作為嚴查酒後駕車時段,對醉酒駕車司機一律實行快查快辦。

  據了解,此前受夜查警力數量有限等多種因素限制,交警發現醉酒駕車司機後,常常採取抽取血樣、獲得證據之後,暫扣醉駕司機駕照,然後要求他酒醒後到交通隊接受處理的辦法來處理。但從執行效果上看,不少醉駕司機知道前往交通隊後要面臨拘留的處罰,於是“鋌而走險”不露面,或者故意長期拖延作“冷處理”,使得全市各執法站常常過段時間,就出現一批“無主”駕照。為此,交管部門不止一次專門發佈通告,明確告知“機動車駕駛人被依法扣留駕駛證後,超過15日未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但即使如此,仍有部分司機選擇捨棄駕照,不願進拘留所。

  交管部門表示,和諸多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對醉酒駕車司機的處罰中,“拘留15日”一項較有震懾力。而交管部門此次實行嚴格的“專人送回交通隊”的方式,可堵塞可能出現的漏洞。

  此外,除晚間20時至淩晨2時作為嚴查酒後駕車時間之外,交管部門又明確規定,將每天中午12時至14時納入嚴查酒後駕駛時段,交管部門將通過出動執法小分隊、在重點路口路段和高速路收費站等處密集檢查等多種方式,加強對酒後駕車的查處。一旦發現醉駕司機,在派專人護送回交通隊後,交警將在最短時間內收集證據,並辦理拘留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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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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