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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順義城管改革:不再抄攤改盯官員

 

CCTV.com  2009年08月24日 08:4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內容速覽]  核心提示:北京順義城管大隊將更名為“順義城管監察局”,“監察”概念已試行半年,城管不再抄攤,而是發現問題轉交當地鎮政府,責令其處理。 據悉,北京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也對順義城管的監察進行了考察,正在考慮把順義當成全市的一個試點。

  京華時報8月24日報道 昨天,記者從順義城管大隊獲悉,大隊將在近期更名為“順義城管監察局”,“大監察”概念從半年前試行,發現黑車等問題後,城管不再是簡單執法,而是向當地鎮政府發告知書、責改通知書等,責令其處理。

  監察對象鎖定領導

  今年3月,順義召開區政府城市管理監察工作大會,城管提出了大監察的理念。

  按照這份監察措施,城管監察的對象為屬地政府、行業專業權屬部門及主管領導、直接責任人,監察的內容主要是因不負責任、管理不到位出現的影響市容市貌和城市運行秩序等現象,如黑車、無照攤販等。

  城管監察大隊巡查發現問題後,將先拍照、錄像,再向相關單位部門主管領導發送《告知書》,根據問題的內容和性質,確定糾正的時限。

  在《告知書》規定期限內未解決的,將向該單位主管領導發送《責令改正通知書》,限期改正。如果仍未改正,城管監察部門主要領導或區政府主管領導將約見該單位主管領導談話,同時對出現的問題進行通報、曝光。如果仍不能解決問題的,將按行政不作為移交區監察局進行處理。

  通報影響幹部升遷

  為了實現監察,順義城管大隊推出24小時不間斷管控,主要大街每30分鐘巡查不少於一次。

  同時,順義城管監察大隊創立了《順義城管監察通報》,寫明哪出現了問題,有關屬地政府和有關單位如何解決。目前,通報被列入順義區政府信息決策系統,成為順義幹部升遷、任用的重要依據。

  30家單位被責令改正

  順義城管大隊大隊長周霆鈞表示,今後城管會減少上街抄攤等方式,而是將問題反饋給主管單位。7月至8月,順義城管大隊共向30家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作業部門發出了38份《責令改正通知書》,這些單位幾乎涵蓋了所有的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也包括了市政管委、公路局、園林中心、環衛局等單位和其他作業部門。

  記者看到一份7月6日發給仁和鎮的《責令改正通知書》,提出了39處問題。仁和鎮鎮長組織當地相關負責人召開會議,截止到7月28日,仁和鎮政府連續組織了5次大規模的聯合執法,取締流動商販30余個、放牧點4個,清理黑車亂停亂放30余輛。周霆鈞説,只要是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的,當地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都進行了積極的改進。

  將改名為“城管監察局”

  據介紹,順義城管大隊已向市城管執法局申請更名為“順義區城市管理監察局”,獲得批准。目前正在向順義區政府申請。

  周霆鈞説,改名只是第一步,他們還將向區政府申請成立順義區城市管理委員會,由區政府領導出任主任一職,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由“城市管理監察局”領導出任辦公室主任,形成一套完善的城市管理體制,“這才是真正的大城管,也是城市管理真正的出路”。

  據悉,北京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也對順義城管的監察進行了考察,正在考慮把順義當成全市的一個試點。

  ■對話順義城管大隊大隊長周霆鈞

  小商小販應由屬地負責

  記者:為何會想出大監察的概念?

  周霆鈞:從“城市管理監察大隊”這個名字就能看出來,城管被賦予了監察和執法的職責,但在履行職責時,往往只注重執法,而忽視了大監察的職能。經過與城管大隊同事開會研討,最終形成“大監察”的初步體系。

  記者:為何要強調城管監察大於執法?

  周霆鈞:城管目前的很多執法職能都是其他部門不要,推給城管的,城管獨立執法並沒有法律依據,城管為了完成執法任務,不得不強行執法,結果就出現了暴力執法和暴力抗法。因此,城管目前的監察職能應大於綜合執法,城管應只對有法可依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記者:小商小販、黑車等問題該誰來管?

  周霆鈞:小商小販等問題,以及一個地區環境亂,屬地政府應負責任。是因為當地政府沒有解決老百姓的需求,才出現了這些問題。城管應該向這些官員“執法”(監察),而不是向老百姓執法。

  記者:其他部門會聽嗎?城管的權力是不是太大了?

  周霆鈞:一些部門開始時也不理解,但有區政府的支持,慢慢配合得也很好。通過城管的監察,當地政府把問題解決了,受到了區政府的表揚,就能形成良性循環。城管也要受區監察局等部門的“監察”,談不到權力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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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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