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針對基本藥物目錄只選廉價藥,且不利於我國新藥研發的説法,20日,衛生部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司司長鄭宏首次正面回應説這是誤解,入選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不僅包括廉價藥,還包括一些價高質優的藥品。
廉價不是入選唯一標準
鄭宏表示,入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並非都是廉價藥,有些質優價高的藥品依然入選其中。廉價並不是入選的唯一標準,專家在遴選藥物時遵循了多條原則,包括“防治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藥並重、基本保障、臨床首選和基層能夠配備的原則。
他説,國家有關部門依然鼓勵創新藥、首倣藥的發展。只要是適合遴選原則的藥都有望入選基本藥物目錄。
抗腫瘤藥將入其他版目錄
基本藥物目錄分為已經公佈的基本藥物目錄基層版和即將公佈的其他版。鄭宏説,其他版是基層版的擴展,一些目前不適合在基層使用的藥物,如普通型兒童白血病藥物、主要的抗腫瘤藥、胰島素等將會納入其他版基本藥物目錄,在二、三級大型醫院使用。今後,如果基層醫療機構需要這些藥品,且有相關的監測和使用能力,會考慮利用每三年一次的調整時機,將其納入基層版。
各地可按規定程序增加非目錄藥品
針對基層醫療機構是否可以使用非目錄藥品(基層版)的疑問,鄭宏表示,允許省級人民政府經過衛生行政等部門組織專家論證,按規定和程序增加非目錄藥品。
他説,這個目錄是政府主導,同時也要發揮市場機制,現在拿出的307種藥物,就存在一些差距。有些地方覺得還可以,有些地方可能不夠用,特別是一些發達地區,所以制定基本藥物目錄的思路也在不斷調整。
零售指導價擬於9月底公佈
鄭宏表示,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計劃于9月底左右公佈。
鄭宏指出,國家定的零售指導價是一個上限,各地招標採購的藥品零售價格不應高於指導價。
15%加成確定取消藥價降多少難説
根據國家物價主管部門初步測算,基本藥物制度實施之後,基本藥物價格平均降幅約在10%左右。同時,基本藥物在基層實行零差率銷售,取消15%藥品加成。兩者相加,群眾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購買基本藥物,價格上至少便宜25%。
國家公佈指導價後,在指導價格幅度內,省一級政府再分別根據招標、配送情況,確定本地區具體零售價格。
鄭宏説,藥價取消15%的加成是一定的,但是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後,藥價比現在再降低多少不好測算。
(本報綜合新華社、《新京報》、《京華時報》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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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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