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株洲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決定、立案以後擬撤銷案件的和擬不起訴的,都必須經過人民監督員這一關。18日,株洲市發佈公告,將選任83名株洲市檢察機關人民監督員,報名時間截止到本月25日。
據了解,此次選任的人民監督員要求是年滿23周歲、身體健康、在株洲常住的人員,具有履行人民監督員職責的能力,株洲市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辦公室都接受報名,既可通過組織推薦,也可公民自薦。
報名結束後,株洲市人民監督員選任委員會將按照人民監督員的條件,對候選人進行考察,根據綜合考察結果,由選任委員會投票確定人民監督員的人選並向社會公示。公示期滿後,由人民監督員工作委員會頒發聘書,並向社會公佈。(記者 張水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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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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