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0日電 據台灣“今日新聞”報道,為使無力繳納健保費的災民就醫無障礙,臺當局“健保局”20日最新公佈“減輕莫拉克颱風災民繳納健保費負擔”調整方案,經認定為“八八水災”受災戶者,可減免自行負擔的健保費5個月,7月以前的健保費可延後6個月繳納,不另收滯納金。
“健保局”官員李春娥表示,因考慮“八八水災”受災戶重建家園費時,決定再延長健保費補助期間,從3月個延長至5個月(2009年8月至12月),凡因颱風“莫拉克”受災而領有“政府”核發死亡、失蹤、重傷與安遷慰助金的被保險人及其眷屬,皆可適用。
此外,2009年7月前的健保費的繳款期限可延後6個月繳納,不會加收滯納金;若是因經濟困難無力繳納健保費的民眾,可以申請紓困基金無息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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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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