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烏魯木齊8月11日專電(溫麗娜 高紀)烏魯木齊市日前出臺了《烏魯木齊市城市雕塑管理辦法》,規定今後擅自在城市及住宅小區內的雕塑上涂寫、刻畫或者亂貼、亂挂行為將受到處罰。
據悉,《辦法》中所指的雕塑包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道路、廣場、車站、機場、文體和會展場館、公共綠地、公園、風景名勝區等公共場所,以及校園、居住區、企事業單位室外或者建築物、構築物上獨立形象的雕刻作品。
《辦法》規定,城市雕塑建成後,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遷移或者拆除城市雕塑。故意損毀城市雕塑構成犯罪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擅自在城市雕塑上涂寫、刻畫或者亂貼、亂挂的單位和個人,將根據《烏魯木齊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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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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