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徐國元夫婦法庭受審。
★推崇“辦事送錢、送錢辦事”的潛規則,該辦的事沒錢他不辦,該出面的事沒錢他不去,逢年過節、出國考察等不送錢他就給人“小鞋”穿,甚至發展到逢年過節“誰送了錢我記不住,誰沒送錢我能記住”的地步。
★收受禮金的次數和數額逐年攀升,收送禮金的名目和方式也日漸多樣化:有的利用項目審批、剪綵、典禮的機會送;有的以謀求對本地區、本單位工作支持送;有的利用禮尚往來送;有的以顧問費、辛苦費、贊助費等名義送……
★“刀架脖子”都不收斂,接受調查期間,反而是徐國元受賄斂財的“高峰”。
導讀
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原市長徐國元,6年間涉嫌斂財約3200萬元,折合下來平均每日可“進賬”1.5萬元人民幣。本報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徐國元“權錢交易”的詳細內情,並試圖探尋,除了個人靈魂的畸變與貪慾的膨脹之外,究竟是什麼造就了這個“日進萬金”的貪官?
9年前,徐國元擔任赤峰市市委副書記。在每年的內蒙古自治區的工作會議上,本報記者都能見到他,印象中的徐國元比較內斂,不露鋒芒。後來,赤峰市的班子有了變化,2005年1月,徐國元成了赤峰市代理市長,4月正式任市長。風聞中他有些擁權自重,直到東窗事發。有人説從他家中搜出多少箱黃金多少箱雞血石,一時間輿論譁然。自治區在今年年初專門召開了以徐國元為反面教材的幹部教育大會,下發了文件,但會議與文件都限制在一定的級別。關於案情,坊間依然是以傳聞為主。直到7月27日,徐國元案在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案情才露出水面。
發展地方經濟,需要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需要為企業提供優質的服務,與企業老闆建立正常的朋友關係,本無可厚非。而貪腐的問題也往往就出在這種朋友關係的不正常上
據檢察機關的起訴書顯示:徐國元在2001年至2007年幾年間,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收受請託人錢財共計人民幣四百一十萬元,美元五十四萬元,歐元一萬元,價值人民幣三百八十余萬元的別墅一套,價值人民幣九萬三千元的貴重物品兩件。這其中96%是企業老闆所送。他喜歡與老闆們稱兄道弟,赤峰市的一些官員有時要找徐市長辦事也得他的大款兄弟牽線搭橋。
2005年,大連新型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在赤峰市成立了赤峰市金日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該公司在赤峰市開發“水榭花都”住宅小區過程中,徐國元因為接受了該公司董事長孫某的請托,利用職務便利,未經依法變更規劃,擅自決定將附近的文化娛樂用地、體育設施用地和壓縮原規劃城市綠地擴增的土地交由赤峰市金日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開發,並指示赤峰市建委協調自治區建設廳爭取減免“水榭花都”小區的契稅,為請托方牟取利益。由此,徐國元3次收受孫某人民幣二十萬元、美元三十萬元、評估價值為人民幣三百八十余萬元的別墅一套。
2003年8月,赤峰白音罕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王某為得到徐國元的關照,在徐國元的辦公室送給徐一張存有人民幣一百萬元的銀行理財卡和存摺,並告訴了徐密碼。2004年初,王某為收購、重組赤峰市林西縣鉛冶煉廠,請求徐國元幫忙,並在當年春節前又送給徐一萬美元。徐便在飯桌上與林西縣領導“協調”,讓王某以環保標準明顯低於他人、增值稅返還比例高於他人20%、退稅截止期限模糊等優惠條件成功地收購了鉛冶煉廠。據悉,這起收購案僅稅款就給國家造成一百二十余萬元損失。
2007年8月,赤峰市政府決定建設赤峰市老幹部活動中心、赤峰市文波大廈、赤峰市青少年宮、城市規劃展示館等工程。赤峰市鑫盛隆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譚某知道後,準備承攬赤峰市文博大廈和赤峰市青少年宮兩項工程。2007年9月,譚某為得到徐國元的幫助,由劉某聯絡後二人到徐國元家,送給徐人民幣三十萬元。後徐國元向譚推薦赤峰市老幹部活動中心工程。2007年11月,譚某的公司中標赤峰市老幹部活動中心工程。
徐國元案也反映出一些地區特點:一是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發展迅速,城市化進程加快,發生在建設領域的犯罪有所增加;二是內蒙古是資源大區,資源領域的犯罪也比較突出
記者注意到,檢察機關公訴的徐國元一案中,涉案的公司共有9家,其中房地産或建築公司4家———赤峰市金日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赤峰市鑫盛隆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赤峰市特虎生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赤峰市添柱工程建築有限公司,礦業公司4家———赤峰白音罕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金港礦業投資有限公司、赤峰市巴林左旗白音諾爾鉛鋅礦、赤峰市寧城縣宏大礦業有限公司,各佔了半壁江山。而這8家企業涉案金額超過了千萬,佔到了徐國元收受金額的96%以上。
除了前述3家公司的請托事項和徐國元收受請托方的財務金額,其他的公司也在這種不正常的關係下獲得了利益。如赤峰市添柱工程建築有限公司,經過徐國元向時任赤峰市煙草專賣局局長王某的推薦,于2002年12月份,中了赤峰市煙草專賣局1、2號住宅樓和招待所工程的標。為了表達感謝之意,添柱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盧某在2003年春節前的一天送給徐國元人民幣十萬元。加上其他請托事項,盧某先後7次送給徐國元三十三萬元。
2006年6、7月份,金港礦業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為得到徐國元的幫助,開發赤峰市巴林左旗的尾礦,在內蒙古軍區招待所徐國元住的房間裏送給徐十萬美元。徐國元收錢後,將金港公司的報告簽批給巴林左旗有關領導,指示“大力支持並幫助協調”。徐國元還通過向有關人員打招呼、組織有關會議等方法,促進加快金港公司尾礦項目的進展速度。巴林左旗主要領導按照徐的指示,對該項目給予高度重視,協調處理了立項審批等工作,2008年1月22日,金港公司尾礦開發利用項目在赤峰市發改委批准立項。
幫助企業協調爭取項目資金,插手幹部升遷,收受“競選”資金,徐國元的權力實現了最大化的尋租,“獲取”利益的渠道也愈加“豐富”
有內部人士這樣評價徐國元案:權力尋租手段“古老中含著創新”。
説古老是指插手幹部升遷。2003年1月,時任赤峰市寧城縣縣委副書記的王某為在職務晉陞方面得到徐國元的幫助,在徐國元的家中,以祝賀徐國元的兒子到澳大利亞留學為名,送給徐國元兩萬美元。2005年4月,徐國元同意王某任赤峰市松山區區委副書記、松山區區長。2006年春節前,王某為感謝徐國元對松山區工作的支持,在徐國元的辦公室送給徐人民幣十萬元。
“有些創新”是指幫助協調項目也能收錢。一是幫助協調北京某生物技術中心在赤峰市紅山區經濟開發區內投資建設阿維菌素項目,紅山區送給徐國元一台價值一萬三千元的相機和鏡頭。幫助紅山區向自治區交通廳爭取資金改造111國道東出口項目,又收到了紅山區送的一萬美元。之後,紅山區又送給他兩萬元人民幣。此外,幫助赤峰市寧城縣宏大礦業有限公司協調自治區某單位,又收到了該公司送的人民幣五萬元。
而徐國元收到的最有創新意義的一筆錢是“競選資金”,是他的“朋友”———赤峰市某公司董事長劉某于2007年9月份送的人民幣一百萬元,名目是資助徐國元競爭赤峰市市委書記。這位被徐國元、李敏傑夫婦在法庭上稱作交往甚密的好朋友的劉某,先後送給徐國元夫婦人民幣二百一十七萬元,美元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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