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近期將進一步治理市級單位“小金庫”,銀行存款、現金、固定資産原值、股權、債權等應列入而未列入指定賬戶的資産都將予以嚴查。昨天,記者從市紀委獲悉,本市“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已進入重點檢查階段,10月前包括教育、衛生、交通、民政等在內的6大類、共70家市級單位將被重點檢查。市民如有線索可向市、區縣紀檢部門舉報。
機關招待所培訓中心納入檢查
此次重點檢查活動屬於本市“小金庫”專項治理第三階段工作。市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重點檢查階段自2009年7月初至10月底,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開始時間為7月15日,以財政監督部門檢查為主;第二階段開始時間為8月15日,以審計部門檢查為主。
按照中央要求,本市將重點檢查6大類共70家市級單位,主要包括教育、衛生、交通、民政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執收、執罰權相對集中的部門和單位,以及與以上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有隸屬關係的賓館、培訓中心、招待所、出版社等單位。
“以前檢查中發現存在‘小金庫’的,群眾舉報的有比較明確線索的,以及自查自糾措施不得力、工作走過場的部門和單位也將作為此次重點檢查的對象。”該位負責人補充説。
一同治理向企業轉嫁攤派費用行為
據了解,單位“小金庫”資金來源包括: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産)有償使用收入,資産處置收入,資産出租收入,經營收入,利息收入,捐贈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一般主要用於彌補單位經費,購建資産,發放獎金、津補貼、福利,接待宴請,公款旅遊和購買禮品禮金等。
此次檢查的重點是2007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06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餘額和形成的資産。不過,該負責人表示,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將追溯到以前年度。
此外,對市級單位的檢查要與規範津貼補貼經費來源核查、行政事業單位預算資産財務綜合檢查、行政事業單位使用假發票治理,以及清理向企業轉嫁、攤派和報銷費用等工作相結合,剖析産生問題的原因,研究建立和完善防止“小金庫”的長效機制。
仲介機構註冊會計師參與檢查
“此次重點檢查將抽調財政、審計部門共40人,同時聘請部分仲介機構人員參與,組成20個檢查組。”該負責人透露,檢查組原則上由兩名檢查人員及聘用的註冊會計師共同組成。
為提高檢查工作的質量,各個檢查組將根據需要現場盤點被檢查單位的保險櫃,核對庫存現金是否賬實相符,並對個人存摺、現金支票、有價證券憑證、股權和債權憑證予以重點關注。同時,檢查組還將通過查閱記事本、會議記錄、業務檔案等資料進一步尋找線索。
與此同時,對有收費項目的被檢查單位,檢查組將從票據領購、使用、繳銷、結存登記等環節入手,對其收費票據進行抽查;對被檢查單位大宗的會議費、勞務費、印刷費、物業費、手續費等支出或年終突擊支出以及大額現金支出的將予以重點關注,對異常的費用支出須到第三方進行延伸檢查,重點核查是否存在使用假發票問題。
此外,對於應納入政府採購範圍而未實行政府採購的固定資産要重點檢查,必要時延伸到第三方檢查,核實是否向供貨方收取回扣等問題。(記者周奇)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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