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31個工作部門 共減少機構15個 10月1日前基本完成政府機構改革
《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已經中央編委和省委省政府批准。昨天上午,深圳市召開政府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廣東省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市委書記劉玉浦主持大會,廣東省省委常委、深圳市代市長王榮在會上講話。此次政府機構改革計劃于10月1日前基本完成,改革後設置31個工作部門,比改革前實際減少機構15個,精簡幅度達到了1/3,大大低於中央規定大城市為40個左右的機構限額,同時行政編制總額沒有突破。(《深圳商報》供稿)
1.發展改革局改為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目的:突出職能轉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將主要精力轉到統籌全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上來,謀長遠、抓總量、促改革、促發展。
整合的部門:工商局物價局的定價職能、統計局的統計分析和信息發佈職能整合劃入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統計局主要負責數據收集整理,由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歸口聯絡。
2.組建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
目的:促進科技工業貿易和信息化的融合。
整合的部門:為促進科技發展和産業升級,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將貿易工業局、科技和信息局、高新技術産業園區領導小組辦公室、高新技術産業帶領導小組辦公室、保稅區管理局的職責,以及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信息化有關職能整合劃入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
不再保留的部門:貿易工業局、科技和信息局、高新技術産業園區領導小組辦公室、高新技術産業帶領導小組辦公室、保稅區管理局、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
3.財政局改為財政委員會
目的:完善財稅管理體制,探索有利於科學發展的財稅體制。
調整內容:深圳市地稅局由廣東省地方稅務機關與深圳市雙重領導調整為深圳市政府領導,由財政委員會歸口聯絡。
4.組建規劃與國土資源委員會
目的:實現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有機銜接。
整合的部門:為解決目前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編制脫節、體制不暢、日常管理中職能交叉等現象問題,提高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前瞻性和實施的有效性,將規劃局、國土資源和房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整合劃入規劃與國土資源委員會。
不再保留的部門:規劃局、國土資源和房産管理局。
5.組建交通運輸委員會
目的:加快形成全市統一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該委員會統一負責市政道路、公路的規劃設計、建設、管養、執法以及交通運輸管理等工作,挂港務管理局牌子。
整合的部門:為加快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的有序銜接,優化交通運輸佈局,發揮整體優勢和組織效率,加快形成快速、便捷、通暢、安全、高效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將交通局、公路局、城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軌道交通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規劃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的有關職責整合劃入交通運輸委員會。
不再保留的部門:交通局、公路局、城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軌道交通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組建的部門:整合寶安、龍崗區交通局與公路局的職能,組建寶安、龍崗交通運輸局,規格為正處級,為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的派出機構。各區相關局不再承擔市政道路建設管養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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