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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規定:機動車交通事故無責方可直接辦理賠

 

CCTV.com  2009年07月28日 16:4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北京晚報   

  市交管局保監局今出新措施:事故雙方自行認定“同等責任”交強險保費不上浮

  (北京)市交管局和市保監局上午宣佈,自8月1日起,按照北京市《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試行)》要求,凡經事故當事人雙方自行協商,認定為同等責任的交通事故,交強險保費不因此上浮。

  2007年7月1日《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試行)》實施之後,當事人自行處理率保持在70%以上,單起事故現場清除時間比《辦法》實施前平均減少4分鐘,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擁堵下降了40%,平均結案週期縮短了35%。據悉,奧運期間單雙號限行,減免交強險11600萬,五日制期間,減免2349萬。

  據介紹,現在仍有一些駕駛員發生事故後應挪車而不挪車,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主要原因多為對事故責任確定有爭議,擔心現場清除後無法定責,以及對對方當事人不信任。個別駕駛人在填寫“協議書”後,也不按約定的時間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或不履行賠償責任。市交管局和保監局根據這些情況,決定實行一些新的措施,繼續推動“快處”。

  保監局表示,8月1日起,在“一方全責一方無責事故”中,在“協議書”中增加“全責方授權保險公司直接為無責方辦理理賠”的內容,無責方向全責方保險公司出具“協議書”後可以直接辦理理賠手續。這樣可以解決全責方因沒時間等原因無法履行理賠義務,使無責方不能及時得到賠償的問題。發生事故後,雙方可以在共同到保險公司辦理事故車輛定損後,經保險公司定損人員見證,書面授權委託保險公司直接為無責方辦理理賠。保險公司根據全責方授權,可在其應承擔的保險賠償範圍直接向對方支付賠款。同時,凡經事故當事人雙方自行協商認定為同等責任的交通事故,不記為交強險保費上浮因素,涉及的機動車輛次年續保交強險,保費不作浮動。但如果經交警處理,認定為同等責任的交通事故,交強險保費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浮動。根據中國保監會2007年頒布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規定,對於上一個年度發生兩次及兩次以上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車輛,交強險保費應上浮10%。

  保監局副局長劉躍林表示,這兩項措施在全國事故快速處理工作中都屬首創。2009年上半年,本市車險理賠平均結案時間為23.4天。交管局副局長王立説,即使雙方都沒有攜帶自行填寫的快處事故單,也應該放心挪車,事故單可在辦理定損的時候補填。

  對符合事故快速處理條件而未及時挪車造成交通擁堵的,民警依法處以200元罰款,對未投保交強險的車輛,嚴格依法扣留車輛並處以兩倍于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保費的罰款。(記者安然 通訊員祁琦)

責編: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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