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新聞60分):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龍潭購地案,24日合議庭在庭訊後,審判長蔡守訓表示陳水扁弊案將於9月11日下午4時宣判。
台北法院審理陳水扁等人涉及的公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和洗錢案,本週已進入尾聲。
合議庭24號對龍潭購地案被告李界木涉案部分進行了言詞辯論程序。李界木坦承收賄,盼法官給予緩刑。之後審判長蔡守訓裁定全案將於9月11日下午4點宣判。如果陳致中、黃睿靚認罪協商成立,全案最快在8月31日宣判,若陳致中夫婦無法及時匯回瑞士12億元款項,認罪協商可能破裂,法院將加開庭期。
合議庭表示,陳水扁相關弊案本週已經完成了所有的提示卷證程序。28日將進行最後的言詞辯論,即便陳水扁仍拒絕答辯,庭訊也不會受影響。扁辦主任江志銘24號提出,在28日辯論終結之後,一直到9月11日宣判,陳水扁都不必再出庭,也就沒有與證人串供的問題,應該考慮還有沒有繼續羈押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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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滾動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