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海峽兩岸):台北地方法院13日傍晚宣佈,合議庭裁定對其繼續延長羈押2個月。
據台灣媒體報道,這是陳水扁第三度,被台北地方法院延長羈押兩個月,法院裁定繼續延長羈押陳水扁的理由,是因為他仍有逃亡串證的嫌疑。陳水扁還在看守所中,對民進黨人士下指導棋,指使民進黨人士舉辦聯署等抗議活動,向司法施壓。同時,陳水扁在解除律師委任之後,讓律師們頻繁出現在媒體上,替他向外散佈對自己有利的言論。這些都是干擾審判的行為。
對於法院的裁定,陳水扁辦公室主任秘書江志銘説,陳水扁沒有辦法接受。
陳水扁辦公室秘書 江志銘:他認為干擾司法審判,還有他去辦這個護照,這也會變成羈押的理由,他對這點他是沒辦法接受。
據報道,台灣檢方特偵組去年12月以貪污等罪名將陳水扁起訴。12月30日裁定將其羈押。今年3月和5月,法院兩度裁定將其延長羈押,第二次延押期到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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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岩